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领导介绍”栏目更新信息显示,于玉已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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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于玉出生于1969年9月,山东大学法学院1987级本科生、1996级硕士研究生、2004级博士研究生,早年在山东省高院工作,2014年出任莱芜中院院长。 2015年,她履新山东枣庄市,先后担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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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于玉再次异地任职,担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直至近期卸任。
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综合 责编/田园黄蝶 审签/一帆 监制/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