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南方走私严重,陈云建议:“杀几个”,邓公:同意

方圆文史 2023-03-06 20:36:19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全力发展经济。

短短几年时间,中国的GDP迅猛增长,各种私营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涌现。

然而,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一些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做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

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的“走私”情况就非常严重。

由于当时政策相对比较宽松,所以很多人便利用此机会大量走私货物,赚取高额利润。

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走私数额越来越大,很多人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这些人中,既有投机商人,也有政府官员,甚至还有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革命。

1982年1月初,时任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派秘书朱佳木到地方进行走访调查。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在当时南方的很多沿海城市中,数“海丰县”的走私情况最为严重。

海丰县,是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的一座沿海小城,其名取义“南海物丰”,与香港、澳门隔海相望,海上交通极为便利,改革开放以后,这座小城更是焕发了勃勃生机。

海丰不仅是广东的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更是中国十三块红色根据地、海陆丰革命老区之一。

正是得益于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了一些不法商人“走私犯罪”的天堂。

不仅是海丰县,广东的其他县市,以及浙江、福建两省的诸多城市,走私犯罪的情况也很多。

当然,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加大管理力度的话,那么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走私犯。

但令人憎愤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不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甘愿充当这些走私犯的“保护伞”,并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收受贿赂等。

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就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之一。

据调查:从1980年4月至1981年8月,王仲利用职权,从缉私物资仓库中先后拿取手表263只、收录机17部、彩色电视1台、衣服182件等,总价值约6万元。

此外,他还通过“批条子”等手段,使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定批准申请出港人员提前出境,从中收取物、款11000多元;

据统计,王仲贪污受贿的金额近7万元之多,已经涉嫌构成了贪污罪和受贿罪。

当然,相比于现在一些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人而言,王仲的这点钱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但只要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钱财,不论是几千万,还是几十块,甚至是几块、几毛,都是绝对禁止的。

对于王仲在海丰“只手遮天”的恶劣行为,很多干部群众纷纷写了举报信。

朱佳木走访调查回来后,还专门将这些地方的情况向陈云作了汇报。

之后,陈云写了一份报告,上呈中央。

陈云在报告中明确表明,自己要和经济犯罪斗争到底,并说道:

“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甚至应该‘杀几个’,并且要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治顽症就得下猛药,陈云的主张无疑是正确的,如果不采取强硬手段,一些人就不懂得收手,就会继续铤而走险,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份报告很快便送到了邓小平手中,邓小平看后,在报告上做了8字批复:“雷厉风行,抓住不放。”

很明显,对于陈云的提议,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是同意的。

1982年8月24日,王仲被逮捕,并于同年12月21日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还有人为王仲求情,说他是从战争年代走出来的革命战士,曾立下过战功,能否饶他一命。

对此,陈云的态度却十分坚决,他认为王仲一案影响恶劣,必须从严处理,如果不处以极刑的话,就无法起到震慑的作用,这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是非常不利的。

论功劳,建国初期的王青山和张子善的功劳不比王仲小,但他们犯了罪,同样也被判处了死刑。

从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以来,陈云的强硬、正直、不讲情面,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多人甚至还将他称作是——“当代的包青天”。

1995年4月10日,陈云走完了他传奇而精彩的一生,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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