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为真实案例,情结略有润色,如有错误欢迎指正;图片来源于网络,部分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部分人名为化名,文章仅为警示世人,并无其他目的)
如果内心充满怨恨,无论曾经多么亲密,都会在仇恨的支配下向对方挥起罪恶的利刃,最终走向没有尽头的深渊。
今天案件的主人公李明博亦是如此,面对失败的婚姻,不愿从中脱离,最终害得自己家破人亡。
接下来就和笔者走进今天的案件。
2014年7月的一天,李明博独自来到山东省蒙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自首,因为他刚杀了一个女人。
来到李明博家中的警察打开卫生间的门,眼前血腥的场面令人作呕:一具女尸躺在洗手间内,其颈部几乎被砍断,地上被血染成鲜艳的红色。
李明博的三个孩子在一边嚎啕大哭,而与警察站在一起的李明博却十分镇定,丝毫没有杀人后的慌乱,这样的场景让人看起来不禁有些不寒而栗。
警察侦查后得知,死者竟是李明博的前妻张芳。
二人为何离婚后还住在一起?李明博又为何将张芳残忍杀害?这一切都要从他们的漫长的感情生活说起。
1992年,李明博因为学车,来到山东省沂源县,结识了一同学车的张芳,并与其相恋。
但是,张芳父母嫌弃他是外地人,还没什么出息,坚决反对他和张芳交往。
而陷入爱情的张芳眼里只有李明博,她明知这段婚姻得不到父母的祝福,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和李明博结婚。
一开始,婚后的生活正如张芳所期待的那样美满幸福,但随着大女儿的出生,往日的快乐的生活仿佛泡沫一般消散,剩下的只有孩子和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
远在异乡的张芳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再加上婚后李明博经常酗酒,乱发脾气,且根本不听张芳的劝告,让张芳更加难以忍受,并最终提出离婚。
张芳却不曾想,原本极度反对这场婚姻的母亲得知她离婚后,竟开始劝阻张芳。
母亲害怕张芳无法养活自己和刚出生的外孙女,让张芳看在孩子的份上重新考虑离婚一事。
张芳内心原本就对李明博还有一丝期待,在母亲的劝说下,二人又重归于好,办理了复婚手续。
复婚后的李明博找了一份开大车的工作,由于需要经常在外面拉货,着家的时间越来越少。
但好在工资可观,二人贷款在蒙阴县买了房子,没过几年,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但张芳还是觉得李明博爱喝酒,跑车不安全,喝多了还会骂孩子,再次向李明博提出离婚。
原本张芳只是想吓唬李明博,让他改掉喝酒的坏毛病,不成想他一口答应了。
于是,二人再次离婚,不过离婚后的李明博与张芳还是和过去一样在一起生活。
买的房子在张芳名下,李明博的工资也如数上交,张芳虽然是李明博的前妻,但依然掌握着二人的所有财产。
时间长了以后,李明博开始心有不甘,自己辛苦赚钱全部交给张芳,张芳对其还十分苛刻。
再加上自己醉酒后对女儿不好,三个孩子都不亲近自己,李明博越发觉得张芳在利用自己。
2013年,张芳悄悄将李家的老宅还有树木卖了,开了一家火疗店。
李明博知道此时后十分生气,认为张芳只是惦记自己的房子和钱,但又因为张芳的店铺生意不错,自己赚的钱并不够家里开销,李明博只好忍气吞声,将此事埋在心底。
面对越发陌生的张芳和女儿,李明博对她们起了杀心,甚至还悄悄买了汽油和烟花,准备与她们同归于尽,但偶尔孝顺的女儿又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然而,心中的怨恨早已埋下仇恨的种子。
2014年7月,张芳告诉李明博自己在外面有人,要求与他断干净。
张芳还提出三个女儿跟着她不方便,要求李明博独自抚养三个孩子。
张芳的话成了压倒李明博的最后一根稻草,想到自己挣钱养家,低声下气,张芳却想抛弃自己和女儿,带着财产和别人去生活,李明博原本熄灭的杀心再次滋生。
2014年7月20日,李明博接了活要出去跑车,但却身无分文,他向张芳讨要路费,却遭到张芳大声指责。
想到自己所有工资都上交,而现在只是要几百块路费都不行,李明博终于忍无可忍,将张芳掐晕后拖到洗手间,并从厨房拿刀狠狠砍向张芳的脖子......
杀人后的李明博并未慌乱,他冲洗了洗手间,甚至还去吃了顿饱饭,才去警察局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李明博和张芳在婚姻无法挽回时,未选择分开,即便离婚也依然生活在一起,最终导致这样的悲剧发生。
目睹母亲死亡现场的三个女儿也在心中留下了莫大的阴影,永远无法摆脱。
婚姻并非儿戏,面对破裂的婚姻不如早日断开,否则只会在心中滋生仇恨,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