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入学公告。
一、 施教区范围
1、 东流社区、袁家边社区。
2、 九乡雅苑、东流佳苑、中南山锦花城、恒大龙珺、誉峰苑、珑玥名邸、阳光城文澜府、招商正荣东望府、深业青珑上府、高科紫星荣院等小区。
二、 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施教区内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三、 入学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有三种报名方式: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2、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3、登录手机“苏服办”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7日至6月2日17:00。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1日—2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本区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须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于6月29日到指定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包括: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连续且满一年(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对以上审核通过并录取的,学校将于8月8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南京紫东江宁学校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