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欺负人了!在浙江省杭州市,残疾女孩小静去理发店理发。没想到结账的时候,她却被告知一共花了16万元。家人知道后,上门讨要说法,老板却说:她自愿的,我们一分钱也没多要。姐姐小静想做头发。弟弟王先生刚好在理发店办了张卡。里面还有1000多块钱,就把卡给了姐姐。当天,姐姐将卡还给了自己。王先生也没多想。
没过多久,他和姐姐一起坐地铁,发现姐姐的手机刷不了。经过弟弟的再三追问,姐姐终于如实相告。原来,小静去理发店理发了。剪完头发后,店员告诉她,这张卡如果不是自己用的,是不能扣的。刚要走,工作人员对她说:你是残疾人,你这么胖,上楼试试套餐吧!随后一群人围住了小静,扶着她上了楼。
小静一直说买不起,但店员说东西已经拆了,免费的,因为楼上没有标价,小静就答应了。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没有征求晓静的同意,而是将她安排在了各种项目中。做完这些项目,小静去付钱的时候,却被告知,她做的项目都是收费的。比如针灸一次8800元,推腹1万多元,刮痧5万多元……一共16万。这把小静吓坏了,忙说自己没那么多钱。随后一群工作人员冲了过来,主动提出教她如何在网上贷款。随后他拿着小静的手机,在网上下载并注册了多个软件,迅速贷出约16万元,然后引导小静支付。因为小静是残疾人,自卑,当时不敢反抗,于是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离开了。
得知前因后果后,小静的家人向记者求助。但店员的态度十分嚣张,一把将记者推开。随后,记者问店长: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小静的产品,价格上万?店长回答:这个项目,在任何一家店里,都没有明确标注。因为是活动项目。
最后,负责人表示:小静是成年人了,她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所有的项目都是她认可的。至于店员下载借贷软件,倒是没有错。从头到尾,商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随后,记者找到相关部门人员,王先生也进行了取证。最后经协商,店家愿意退还9万余元,剩下的7万余元,小静只好自己承担。
1、理发店工作人员以产品已拆封为由,强迫小静接受服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强买强卖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金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最后店家让我免费的东西要收费,侵犯了小静的知情权。商店也在这个过程中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对其服务依法享有知情权,相应地,商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数额为三倍。乘以消费者接受的服务的成本。 3、整个理发店没有明确标明小静所消费物品的价格,商家违反了《价格法》。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4、在小静的项目中,针灸8800元,推腹1万多元,刮痧5万多元。这些指控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行政收费管理办法》,对乱收费的行政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乱收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经常会落入这样的陷阱,先是免费试用,试用之后又落入商家的陷阱。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每当遇到类似“免费试用”、“免费测试”等促销活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切勿因小利上当受骗。当我们遇到消费欺诈时,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消费过程中留心,向商家索要发票,留下证据,然后采取合法途径维权。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广大店家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不要让金钱愚弄你的良心。
看来得严打理发这个大黑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