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服了,看来各行各业都想要“我的命啊”,都说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但是一些离奇案例的曝光总让人感到心惊肉跳和担忧,究竟吃什么才是放心的?
3月21日,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商贩彭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22万元。
彭某是一腊肉加工商贩,在家中的冷库给周某、彭某2腌制腊肉、火腿、猪脚等腌制品,每吨的加工费是1500元,腌制好之后就运往外地出售。
彭某在腌制的过程中,因担心蚊虫叮咬和生蛆破坏腊肉卖相,所以想到使用喷壶将稀释后的“敌敌畏”喷洒到腊肉上,警方对腌制的腊肉进行提取、扣押,经过价格鉴定腊肉价值人民币10万5762元。
“敌敌畏”大家都很熟悉,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熏蒸、触杀和胃毒作用,气味和毒性能够驱赶苍蝇等害虫,使其不敢在腊肉上产卵,同时也能杀死已经存在的蛆虫和其他害虫,从而起到防止生蛆的作用。
但需要强调的是,敌敌畏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使用它来处理食品是严重违法且极其危险的行为,敌敌畏会残留在腊肉上,人食用后可能会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摄入还可能对人体造成慢性危害。
这也太不把消费者的健康放在心上了吧?还好警方及时查处才没有让这种“毒腊肉”流向市场,但是有一个疑问摆在眼前:他只是生产了这一批腊肉吗?以前的腊肉有没有流向市场?
我想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已经有答案了。
笔者搜索了此前的报道发现,在今年的1月6日,云南宾川县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书显示:商贩蒋某兴用“敌敌畏”原液蘸卫生纸后点燃烟熏腊肉,警方扣押未售腌肉制品火腿171只、腌三线肉20块、腌猪脚8只、腌猪肥肉110斤,价值9万4267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罚金105000元。
时隔两个月,又一起案例的曝光、又是云南的腊肉商贩,实在是不知道让人怎么说才好,原本以为只是个别的黑心商贩才会想到用敌敌畏给腊肉驱虫,没想到并非是个别,更何况他们只是被查到了这一次,以前没被查到的呢?那自然是流向了市场被消费者吃掉了。
网友评论区炸锅:
从网友的评论中看出了消费者的愤怒和无奈,真是没办法。
很多时候食品安全都是靠商贩的道德来进行约束,但是道德在利益面前似乎一文不值,所以就要依靠法律力度让无良商贩不敢去做出危害消费者的事情来才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