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观点不涉及男女对立,就是就事论事分析,怎么本来正常的事情,因为性别的改变就变成了不正常的事情呢,果然能打败魔法的还是魔法。
以身入局小伙做了一个真实的社会测试,自己拿着一份相亲广告去大马路上找对象,表示自己工资3500,想入赘女方家里,但是得按照女方出嫁的方式,要求女方有车有房,还必须得要18万元的彩礼。
一个女孩子直接上来问,说小伙子这是不负责的行为,等于放弃了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
小伙子说我并没有放弃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我入赘以后也不耽误我赡养父母啊。
女孩说那你的意思就是拿人家女孩子家的钱养你的父母咯。
小伙说不是啊,那女孩子嫁到男方家里,难道女孩子就不养自己的父母了吗?
对呀,这是一个辩证问题,女孩嫁到男方的家里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样男方如果入赘以后也不耽误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还是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不存在谁拿谁的钱去养自己的父母,不能因为性别的转换而忽略事实,事实就是如果男方入赘还养自己的父母凭什么不被认可呢?
男的入赘可以开条件吗?这个小伙子按照当地女方平均的彩礼标注为自己入赘的彩礼,自己工资3500但是要找一个月入1万以上的女人,而且还要女方有车有房,彩礼给自己18万。
这种条件是经常被女方对男方提出的,大家都认为是合理的,可是又因为性别的转换,女生出嫁要这些合理,而男方入赘要这些却变得不合理。
结果一个阿姨就说这小伙子是在吃软饭,人家女方花18万的彩礼就等于买了小伙3床被子,几个大姨一顿输出,说小伙是做美梦,嫌小伙赚的少,这等于小伙子在卖自己。
同样的事情女方开这个条件就是被认为合理,男方开这个条件就认为是不合理的,入赘即表示愿意去女方家生活,俗称就是上门女婿,生的孩子要跟女方的姓,那么为何性别变了就行不通呢?
法理上没问题这事从法理上来看没问题,因为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女方可以嫁人,而男方入赘的事情千百年来也不是稀罕事,只是比例比较小而已。
有人会说女方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要几十万的彩礼不算高啊,可是男方也同样是父母辛辛苦苦养大的啊,那为什么男方要彩礼就说不通呢?
这不是男女对立,而是一个基本的社会问题,就是为什么性别的变换,事情不变,本来被认可的事情却不被认可了呢?
可能这些阿姨们到现在也没反应过来,她们说的全是我的词啊,其实道理谁都懂,只是角色转换了以后接受不了而已。
作者结语彩礼不是法律上的硬性要求,可是彩礼又是民间的约定俗成,千百年来未曾改变,基本全国范围内都还在有彩礼,有的彩礼是意思意思给别人看的,有的彩礼确实压倒了一个家庭,有的彩礼让本来情投意合的俩人最终分道扬镳。
爱情和婚姻应该是美好的,但是不得不受世俗的束缚,现实就是现实,能跳脱的没有几个人,从实质意义上来说,不给彩礼确实不好娶媳妇,有的地方彩礼大幅提高,不得已地方出台了硬性的规定彩礼不能过高,不支持天价彩礼。
此文章再次强调没有制造男女对立的意思,只是探讨一个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