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的小说《碧血剑》中,袁崇焕是一名忠肝义胆、镇守边关、抵御外敌的大英雄,后被崇祯皇帝冤杀,而历史上真实的袁崇焕却难担大英雄的称号,被崇祯杀死,也死得不冤。
首先来看崇祯杀袁崇焕的理由:“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先来看第一条主要罪名:以市米则资盗,意思就是把粮食卖给敌人,这可是大罪,几乎相当于通敌了,当然袁崇焕不是直接把粮食卖给了当时的敌人皇太极,而是为了笼络蒙古的喀喇沁部,卖粮食给他们,但喀喇沁部写信给皇太极请求帮助赶走盘踞在喀喇沁旧地的察哈尔部,喀喇沁和皇太极开始有了共同利益。
皇太极像
在赶走察哈尔部,收复旧地后,喀喇沁部为了感谢皇太极,将袁崇焕卖给他们的粮食转卖给了皇太极,这就是袁崇焕的市米资盗罪名的由来,虽不是直接资敌,但不仅没能笼络到喀喇沁部,还间接帮了皇太极。
第二条罪名:以谋款则斩帅。谋款指的是议和,即和皇太极讲和休战,对此袁崇焕的解释是以议和为缓兵之计,争取时间,以加强关外宁、锦等重镇的防御。但从后来的局势发展来看,议和反而是为皇太极赢得了时间,同时议和作为一种示弱手段,也导致之前一直在观望的蒙古各部看到了大明对后金的恐惧,逐渐开始偏向皇太极。
斩帅则指的是斩杀毛文龙,当时的毛文龙是平辽总兵,一品武官,袁崇焕斩杀他的理由多达十二条,包括军马钱粮不受核、杀良冒功、谎报军资、观望养敌等,虽然袁崇焕有尚方宝剑在手,但未经朝廷审判,直接斩杀朝廷一品大员也是大罪。
毛文龙像
当时毛文龙镇守的东江镇收留了不少辽东流民,崇祯特批对毛文龙的粮饷从宽,所以军马钱粮不受核这个罪名就算不上。
至于观望养敌的罪名也显得牵强,毕竟毛文龙对后金的牵制作用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当时的兵部给出的评价是:“毛文龙灭奴虽不足,牵奴则有余。”
第三条罪名: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这个说的就是皇太极入关围北京城的己巳之变。 袁崇焕作为蓟辽督师,于榛子镇接到崇祯圣旨,得调度指挥各镇援兵之权,这个情节也很重要,清楚的说明了蓟门失守不单单是蓟门守将刘策的责任。
崇祯像
事实是袁大人获得指挥权。但其指挥非常值得商榷,他本就兵弱,还分兵多处都想守住,结果皇太极确实集中兵力轻易越过蓟州直趋北京,袁崇焕直到十一月初十四才发觉方提兵追赶,被朝廷寄与厚望的蓟西防线竟不经一战便完全失效。
这三条罪名还不是崇祯杀袁崇焕的全部理由,等到袁崇焕被抓下狱,不下祖大寿害怕被牵连,哗变出逃山海关,思宗命袁崇焕写信才将祖大寿安抚下来,如此不稳定、不停朝廷调度的关宁军到底是袁崇焕的私兵还是朝廷的军队?作为统治者,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这样一颗定时炸弹存在。
综上来看,袁崇焕前期平定边关、抵抗后金确实有一定的功劳,但从后期来看,其军事指挥能力和政治远见都属一般,加上独断专行、侍宠跋扈,可以说担不起国家英雄的名号,他死得不冤,他的一生只能说是功过相抵,甚至过大于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