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竞赛既然是知识的竞赛,就应该制定相应的细则或规则。竞赛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竞赛编组、答题形式、每场题量、竞赛记分、违例处罚、观众答题、名次奖励及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1、竞赛编组
竞赛编组一般由抽签决定。在参赛人员较多、场次较多的情况下,也可以用笔试来确定种子选手或种子队,使“种子”分散在各编组之内,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强手在预赛时就被拼下去,也可以保证每场比赛的精彩程度,
2、答题形式
答题形式和每场题量应事先公布。尤其是答题时是集体答题还是个人答题,应做出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应规定出现平局后应加赛的题量及平局后的裁判方法。
3、竞赛记分
竞赛记分一般都以100分为底分,必答题、抢答题得分一般为10分;选答题按规定的细则给分,一般分为三档,即30分、20分、10分。抢答、选答时答错的均扣去相应的分数,而必答题答错时一般不扣分。也有的比赛以笔试和分开赛累计算分的,这种记分方法对于选手来说,在衡量全面水平上比较合理,但分数换算则容易出现矛盾,一般只用于挑选手或某种特定的目的,并不为公开赛所普遍采用。分数计算一般都直接关系到名次奖励,因此,在拟定规则时要注意前后照应,以免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4、违例处罚
违例处罚坚持从严的原则,一般要扣分。即处罚的结果使选手失去的利益与可能得到的利益相等或重于得到的利益。否则,将会出现下述矛盾。比如,有的比赛规定第一次误抢不扣分,题目变为观众题。这样,如果到剩下最后一道题而已方又领选10分时,即可误抢,使对方丧失板成平局的机会而确保胜利。所以,违例处罚必须从严,否则将会出现不公正的情况。
5、奖励原则
名次奖励可分为各种等级,一般说来,名次奖励范围越小,竞争越激烈,奖励品位越高,越容易吸引更多的人们参加。但是,设奖过高,往往会出现主办人难以预料的情况,以致脱离竞赛本身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