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教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安全,争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青少年。5月29日,由《法治宣传网》广西普法宣传站、南宁市兴宁区关工委、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的主题为“与法同行,对校园霸凌坚决说不”法治大课堂普法活动走进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课是由《法治宣传网》广西普法宣传站副主任、南宁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刘玉萍主讲。刘会长首先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校园霸凌的定义和表现形式,然后请同学们静心观看了一个个活生生、血淋淋、赤裸裸的校园霸凌案件,并重点就校园霸凌的危害性以及如何应对校园霸凌现象,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学生们都积极参与,踊跃发言。
刘会长告诉同学们,校园霸凌,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不分学习好与坏,不分性别,一直都有存在,尤其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比较重大的校园霸凌事件,严重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校园霸凌并不仅仅是打人,还包括辱骂、嘲弄、恶意中伤、团体排挤、人际关系对立、网络霸凌等,会让受害一方内心变得脆弱、无助,造成长期的身心伤害,有些受害者甚至用一生来治愈那段阴暗的时光。
刘会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校园霸凌就好比是一场狼人杀游戏,游戏可以重开,但人生不能重来,霸凌并非游戏。对校园霸凌,沉默不是缝合伤口的针,有时候说出口的话就是保护自己的武器。因此,面对校园霸凌,请同学们不要冷漠,也不要沉默,要勇敢大声地说“不”!不做霸凌者,不当受害者,也绝不做冷眼旁观者。
如何有效遏制乃至杜绝校园霸凌事情的发生?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在家庭教育中,避免使用暴力,要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生命教育、尊严教育、敬畏教育,多与孩子交流,倾听他们的内心,体会他们的感受。
未成年人无知无畏,社会不能听之任之。在学校教育中,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处罚不能高举轻打。不能将校园霸凌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所有人意识到暴力行为的危害,让施暴者“不敢为”,将校园霸凌扼杀在摇篮之中。在社会层面上,相关法律、教育惩戒、预防性教育亟需创新,真正做到事先、事中、事后都能够及时有力干预。预防校园霸凌,眼里容不得沙子,不要等流了血、出了事,才去严惩,为时已晚。全社会必须清醒认识到,面对校园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
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德育副校长周晓英表示,此次普法活动,旨在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校园霸凌的危害,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学生们不仅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深刻认识到了校园霸凌的严重性,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江怀章 莫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