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
其中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现在老师们不敢管,不愿意管?甚至躺平?最主要的不是老师不想管,而是害怕管。因为现在的边界很难界定,一旦超出边界,一旦被舆论所导向,老师所面临的责罚太高。我们相信既然选择做老师,这个行业绝大部分教师都是愿意管理的学生,愿意为教育、为孩子付出的。
但是现在为什么老师我愿意实施教育惩戒呢?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当前面临两大阻力。其一是家长动辄举报。这个是最重要的因素,一旦家长去投诉,很多情况就是教师所面临的最起码是道歉,然后等待被处理!现在就怕的就是举报,有极个别家长特别喜欢举报,作业不满意了举报,买东西不满意了举报,座位不满意了举报,交钱不满意了举报,说话大声了举报,和孩子谈话少了也举报!
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举报!而举报之后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更是影响其他老师的教育行为!没有老师敢乱惩戒,何况惩戒之后孩子心理出问题咋办?其二,家长发帖、自媒体博主炒作、制造舆情。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人成为信息发布者。而且很多情况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教育界的好人好事往往会被质疑,但是一点瑕疵,一点矛盾将成为舆论的重点关注,也有部分自媒体依靠炒作获取收益,而校园内容更是传统的热点。一旦造成舆情,那么老师、学校的压力可想而知,主管部门也会追究相关责任!比如兰州教育局防溺水“六个到位”倒查问责,将学生假期安全责任揽到教师头上。其实老师们怕的不是孩子,怕的不是孩子的问题,而且家长、网络的威胁,更是怕没有支撑的娘家人!没有人保护的老师啊!
最后老师们还是得认真学习惩戒条例吧!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二条还贴心提醒广大教师,以下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各位老师,你们会惩戒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是教育有未来,专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欢迎大家的关注与转发!
关键?少生、优生、不想生!那来有人读书?资金来、校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