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有一位男子,他踏入军旅生涯,将自己的工资卡托付给了大学时期深爱的女友。两年的分离,他对家的思念愈发浓烈,于是决定探亲并计划与她共度余生。
然而,在办理结婚证时却发生了意外,直接导致男子暴走,将昔日的恋人告上了法庭。到底怎么回事呢?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徐先生,一个铁骨铮铮的军人,为了保家卫国,已经踏上了军旅生涯的漫漫征途。他自幼怀揣着这个梦想,然而,实现梦想的同时,他也无法陪伴在深爱的女友卫女士身边。
卫女士与徐先生相识已久,两人的感情在岁月的洗礼下愈发深厚。当年,徐先生鼓起勇气向卫女士表白,没想到她也早已心仪于他。从此,两颗心紧紧相依,共同度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尽管徐先生身在军营,但他们的感情一直稳定如初,卫女士偶尔会在电话中抱怨男友的缺席,但更多的是对他的理解和支持。
在徐先生心中,与卫女士共度一生早已成为坚定不移的信念。为了弥补无法陪伴在女友身边的遗憾,他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工资如数交给卫女士。每当有空闲,他还会精心挑选礼物,只为博取女友的一笑。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商量结婚事宜。然而,由于徐先生经常外出执行任务,回家的时间少之又少,这让婚礼筹备变得颇为棘手。经过一番周折,徐先生终于向上级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回家与卫女士共度人生大事。
终于,在一次探亲假中,徐先生的申请得到了批准。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与卫女士及双方家长共同商议婚礼事宜。双方家长对他们的感情十分满意,婚礼筹备进展得十分顺利。
在选购结婚三金时,徐先生表现得十分大方,他告诉卫女士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一切以她的喜好为准。卫女士挑选了几款心仪的黄金首饰,共计花费了两万元。徐先生见女友如此满意,心中也十分欣慰。他们商定先举办婚礼仪式,待徐先生返回部队后再领取结婚证。
婚礼当天,一切如期进行,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了这对新人的幸福时刻。然而,就在两人准备领取结婚证时,卫女士却突然改变了主意,她以徐先生身体为由拒绝领结婚证。这让徐先生倍感意外,因为他每年都会接受部队体检,自信身体并无大碍。他认为卫女士拒绝领证只是借口,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徐先生向卫女士提出了要求,既然不愿意结婚,那就需要归还之前购买的三金以及多年来她所花费的工资。经过计算,卫女士共花费了六万元工资,加上三金的钱,共计八万多。卫女士答应归还这笔钱,但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最终,两人因这笔钱款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卫女士认为:自己没有主动索要彩礼,而是徐先生自愿赠予的,因此她认为无需偿还这笔款项。然而,徐先生却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既然他们当初是准备结婚的,那么彩礼和工资的问题就应该被看作是他们共同生活的一部分。现在既然婚姻无望,彩礼的返还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根据民法典中所述,卫女士和徐先生虽然完成了婚礼的流程,但却没有正式领取结婚证,因此卫女士确实需要返还相应的彩礼。
此外,民法典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也提供了特殊的保护。根据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想要解除与军人的婚约,必须首先征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配偶无权单方面提出离婚。在这个故事中,虽然徐先生和卫女士并未正式结婚,但卫女士的反悔行为却触动了这一法律条款。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卫女士需要返还徐先生的彩礼以及三金,折合人民币八万元整。这个判决不仅是对徐先生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民法典精神的体现。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规范,以及对于军人配偶的特殊保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卫女士在面对法律判决时的无奈和反思,这无疑是对她的一次深刻教训。
对此热心的网友们也是发表了自己观点:
有人认为:好儿戏,不想结婚了,为什么不还钱。
有人认为:以情以理军人优先,支持军人。
也有人认为:男人和女人离婚,结婚要的彩礼必须全额给男方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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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