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湖北十堰,一名男子开着保时捷到服务区加油,工作人员给他加了95号汽油共502.29元,因男子称等会儿再付款,工作人员便没在意,谁料之后男子直接逃单了,由于车子没有车牌找不到人,损失只能由工作人员承担。

3月14日,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寻找涉事车辆,加油站:已将员工垫付的油费报销退回。
3月16号下午5点,“保时捷”司机现身,通过警察给加油站工作人员吴大姐道歉,还转了油钱。

500块当然有难度,500万就没半点难度了。上高速都要出示临牌,在高速电脑上看一眼就知道了,就算上高速拆了牌也可查那些路段上了几台保时捷。
只要真抓它, 逃不掉的, 到处是监控,只是因为500元,案子太小,不重视而已!

肯定是嫌麻烦,觉得为了几百块钱不值当的,我20年的时候把车停在项目部门口的车位上被别的车给撞了,当时报警交警就不想管,最后我自己找的监控又给县交警队打电话投诉才给我找。
交警查很难,交给一小学生查监控,一个小时就查到了,因为小学生做事认真!
当然,上热搜了就不一样了!

连加油费都付不起的人,怎么会有钱买保时捷的?
有人说是收的二手车,走私的,便宜的要命,已经现身了,不知道警方会不会发通报。
同事上次跟保时捷卡宴相撞,对方买的二手也不知道三手车,口袋五千都拿不出来。

不交钱就跑,和抢夺别人财物一样性质,应该定性为抢夺罪!
抢劫一块钱也是犯罪,起刑标准三年,因为是暴力威胁语言恐吓等恶劣手段,没有金额限定。抢夺罪是趁受害人不防备抢取财物后逃走,最低起刑标准是500元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盗罪是指冋不被受害人发现的偷取行为,最低起刑标准是1000以上。
这个明显是抢夺行为,且于公共场所,逃跑时使用交通工具,极易造成不特定他人伤害,应该算情节严重,必须从严从重处罚,或者没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处。

“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