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律师涉非吸罪被判刑吊证,曾称涉此类案的律师不知现在如何

烟语法明 2024-10-24 17:05:06

很多法律自媒体都在转发上海司法局今年9月份做出的沪司律罚决〔20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知道为何原因,2019年涉案律师就被判刑了,直到今年才做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决定。不过,处罚决定书中涉案的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到是现在律师因刑事案件被判刑吊证的频发情形,值得法律人警示。

有限数量被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为现在很多处罚决定书已经不写处罚的涉案案由及刑事判决内容了),2024年2月1日,北京司法局京司(罚决)〔20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罗姓律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依法吊销了律师执业证。

2023年12月11日,广东省司法厅粤司律罚决字[2023]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姓律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依法吊销了律师执业证。2023年6月27日,广东省司法厅粤司律罚决字[20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鲁姓律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刑四年,被依法吊销了律师执业证。2023年3月16日,北京市司法局京司(罚决)〔20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李姓律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被依法吊销了律师执业证。每次法律人涉案的新闻后,网友们最常见的留言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透漏出对于职业法律人违法犯罪的不解和痛恨。按照常理,作为职业法律人,肩负的是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向当事人输出正确的法律建议,进而依靠国家的法治推进才能体现职业价值,进而自己才能安身立命,怎么能干端着法律饭碗却违法乱纪的砸法律盆锅的事情呢?有人将这么多人涉案归咎于贪心的缘故,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已经不顾惜个人安全了;也有人归咎于职业环境不行,大量法律人屡屡行走在法律边缘貌似犯案风险并不高......直到不久前,曾经有一自称律师的网友,私聊起自己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种种疑惑,真的有律师对自身的执业风险和法律环境了解不深啊!根据网友的讲述,此前其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这几年大家都知道的房地产行业不景气,跟其同行业公司一样,自己服务的公司也遭遇了资金链的紧张。

某日,房地产公司的人员向律师提供了一份向购房者在不现实交付房屋却能融资付息的合同,让其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修改意见。律师问询了同行,查找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案例,认为这样的合同很多公司都在用,就认为具有合法性,就修改了个别条款内容,发给了公司使用。没想到,就是这个举动,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各种手续不全,无法按期交房乃至付息后,引发了购房者的集体报案,被司法机关定性为涉嫌刑事犯罪,提供合同的律师也因此涉案,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律师感到自己不该被如此处理,引用律师不得拒绝客户的职业豁免进行辩解,认为合同文本是公司提供的,自己不过是提供了合同本身内容的合法性的形式审查而已,其中的内容及现象行业内乃至社会上普遍存在,以往也有定性过是具有违法性。

况且,公司涉案也不仅仅是因为合同内容的原因,还有开发手续、资金用途等不合法的地方才被定性的,怎么能将律师的合同审查行为,作为公司涉案的共同行为呢?律师也不参与公司经营,不掌握合同内容审查之外的业务开展,怎么能被视为参与了共同犯罪呢?由于涉及到具体案情,烟语君没法做出判断,但是对其提出的律师审查的合同模版被用于了犯罪活动的法律问题,也在网上查询了一番,发现理论界确实存在争议,在司法案例上,有的律师辩护成功了,获得了检察院不予起诉,或是法院的无罪判决,但是,也有的律师被认定为了犯罪活动的从犯,被判刑吊证了。对于这样的问题,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结果和诉讼走向了,不好做出明确答复啊!烟语君最后将自己搜集的资料提供给了他,鼓励其坚持自己的法律意见,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感慨了一番律师的职业风险。之后,跟这位网友再没有联系,也忘了他的网名了,不知道他的案子最后是如何的结果。很多人都以为,身为律师,肯定是法律和司法方面的专家,不会出现法律方面的风险,尤其是涉及自身的。其实未必如此。曾经看过一个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文章写到,公司创建之初,曾就运营模式召开了一个法律人士方面的研讨会,据说出席的人员还有不少资深的前司法人员。

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公司的运行模式没有法律风险,结果最后还是被刑事了,不得不跑到网上维权。司法运行的规律是,任何案件的定性,都是事发之后才会被法律定性和责任追究的,事先或事中任何人的分析和承诺,不过都是预估而已。作为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包括由此涉及到的自身安危,也是这种预估。因此,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不仅要考察以往的司法案例,还要充分的考虑到现实的司法环境和未来的社会风险。做到如此的,不仅需要法律业务的精通,还要对于司法环境变化的掌握,更需要在律师行业你不做有的人做的竞争白热化下,做出决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司法政策、执法司法尺度不断变化的现在,一定要把变化的、不确定的风险考虑进行。社会变化太快了,其中也包括法律行业、司法行业,律师如果仅凭有限掌握的法律理解和司法案例,想要确保客户和自己的万无一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凡是还是要谨慎一些,多些怀疑,少些自信,才能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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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明

简介: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