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上法院“打官司”,就感觉是件麻烦事,认为又耗时又费力,特别是涉及异地纠纷时,总是头疼到底要不要“打官司”呢?
近日,伊通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仅用十分钟,就使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即时达成调解协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了解案件,理清原由。
原告藏某与被告张某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藏某及同行人赵某受伤,医疗费用支出约12万元。经查明,被告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车辆虽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与保险公司协调不畅,导致藏某要求理赔的事宜一直未果,藏某遂将张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了解事实,快速办理。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卷宗后,发现案件标的较大,且当事人家庭住址不在本县,在已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迅速从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诉讼人员处找到突破口,利用微信、电话,向该负责人说明案件情况,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希望双方妥善化解纠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履行法律义务。原告与保险公司按约定时间一起来到伊通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并领走调解书,保险公司及时向原告支付了理赔款,案件圆满解决。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导致引发的责任纠纷也大幅增加,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如果只是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案结事了,还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仅需要法官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法官耐心地和当事人沟通,倾听当事人心声,才能把握案件症结。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服务,调解作为法院定纷止争的利器,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款,真正做到了节约诉讼成本,把司法为民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