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市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消费欺诈事件。一名路边摊贩售卖的榴莲,在称重时显示重达18斤,然而顾客在复秤后却发现实际重量仅为8.2两。对此,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对涉事摊主进行了处理。
地点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附近。当时,有游客在该路边摊购买了一个标称重18斤的榴莲,支付了300多元。然而,在离开摊位后不久,顾客感觉到重量有异,于是进行了复秤,结果惊讶地发现榴莲的实际重量仅为8.2两。
顾客立即返回摊位与摊贩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摊贩突然倒地,引发路人围观。随后,警方和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事件被围观市民拍摄成视频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针对此事,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过对当事摊主的问询,摊主承认了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摊主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了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并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同时处以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