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
其中提到
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将“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修改为“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公告指出,近年来,群众要求延长婚假的诉求不断增多。适当延长婚假是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年轻人的结婚和生育意愿,对于促进适龄婚育、激发生育潜能、提振生育水平、推动山东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充分沟通基础上,研究拟定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人民网 责编/陈晓冰、蔡冷玥 审签/一帆 监制/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