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归国家所有!”虽然合法,但是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易风云 2025-02-13 14:48:49

不管是现在,还是在古代,拾金不昧一直被视为一种高尚的品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不仅强调了对财富的正确态度,也提醒人们要坚守道德底线。然而,最近一则关于中学生捡到压岁钱红包的小故事,却引发了大家的深思。这个孩子捡到红包后毫不犹豫地交给了派出所,而女孩也被奖励了一个玩偶和学习用品,这本是一件值得称赞的好事,但警方发布的招领公告却让人不禁有些疑惑:如果一年内无人认领,红包将收归国有。这样的规定,真的能鼓励更多人拾金不昧吗?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道理呢?

话说这事儿发生在春节刚过不久。一位中学生在放学路上捡到了一个红包,里面装着不少现金,大概有几千元钱。因为孩子从小就受父母和老师的教育,知道什么是“拾金不昧”,于是毫不犹豫地把红包交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也挺负责,立刻发布了招领公告,提醒失主前来认领。公告里还有一句话:“遗失物如一年内无人认领,将收归国有。”这本是一个正常的程序,可仔细一琢磨,却又让人觉得有些不对劲。具体哪里不对劲呢?其实一直以来,我们都被一个法律规定所限制住了,那就是在国家的国地上,一旦发现一些无主的东西,所有权并不是个人,而是国家。但是这样一来,问题也出现了,下面来我们就来谈一谈这件事情。

首先,这孩子本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做好事,可万一这红包最后真没人来认领,最后进了国库,孩子会不会觉得自己的善举有点“吃亏”呢?毕竟,谁不想自己的善行能得到一点回报呢?哪怕不是物质上的,一句真诚的感谢、一份小小的奖励,也能让人感受到温暖和鼓励。当然,派出所对这位同学的善举已经提出了表扬,还给这位同学买了玩偶和学习用品,但是在现实社会中,这种表彰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了。就像古人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因果循环的道理,其实也是在鼓励人们行善。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弟子做了好事之后,大王知道了就给了他很多奖励。但是孔子的弟子拒绝了,他认为做好事就应该不求回报。但是孔子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就狠狠的批评了这位弟子,并对他说:你做好事不求回报,这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本身做好事是一种善行,应该受到鼓励,就像人们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取得报酬一样。你可以把这些奖励领回来,然后再帮助其他需要的人,但是你不能拒绝做好事应得的奖励,这就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一种严重的影响:那就是人们做好事之后,不能有任何的回报,一旦得了回报,跟你一对比起来,就变成不仁义的了。所以今后人们就不再愿意主动去做好事了。

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这样的规定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人们拾金不昧的积极性呢?我认为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做好事没有得到鼓励,就容易让人们失去做好事的积极性。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知道捡到的东西最后可能“归公”,那会不会有人在捡到失物时犹豫不决?毕竟因捡东西而引发的诉讼并不少,有的甚至因为捡得东西随手丢了,还会被判赔偿别人的损失。人性都是复杂的,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自私的一面。如果做好事得不到任何好处,甚至可能带来一些麻烦,那有些人可能就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这样一来,拾金不昧这种美好的品德,会不会就变得越来越稀缺了呢?这个答案我就不说了,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

举一个例子,我国每年有大量的文物流失到海外,关键的原因其实与这些规定也有着极大的关系。众知周知,在我国土地上发现的文物,必须上交国家,因为所有权归国家,而发现的人最多不过是得到几百元的奖励,或者是提出一个口头书面表扬而已。而那些文物的价格动辄都是成百上千万,有的价格更是过亿。这样一来,有谁在发现文物之后会主动上交国家呢?我相信也许有,但只会是极少数。更可笑的是,有的文物有可能上交不到国家手中,最后却会成为一些达官贵人手中的玩具,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一点。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文物流失非常严重,因为上交给国家所带来的收益,与自己拥有这些文物或者通过某些渠道出售那简单是天差地别,相差实在太大了,因而文物的流失也就显得非常普遍了。

再者说,这种情况也反映出我们社会在鼓励善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总是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可光靠口头上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人们需要看到实实在在的行动,需要感受到社会对善行的认可和奖励。就像古代的“悬赏捉拿”,通过奖励来激励人们参与正义的行为,这种方法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非常有效的。所以,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拾金不昧这件事上,也设立一些合理的奖励机制呢?比如,对于捡到失物并主动上交的人,由当事人或者民政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者荣誉表彰,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善行是被社会认可的。从而大大激发大家做好事,做实事的积极性?

另外一方面,我们必须要强调一些意外之财的合理性。比如文物,有些人在偶然间发现的文物,如有的是在自己家田里发现的,有的是在建筑工地发现的,有的是在其他地方发现的等等。如果这些文物是正常取得或者是偶然所得,没有任何非法行为,我们就必须承认他的合理性。当然,如果要上交国家也可以,至少国家相关部门要通过市场的方式购回,或者通过打折的方式购回。因为一旦文物流落到海外之后,我们需要花上数倍的价值才能够买回,何不把这个利益还给老百姓,让老百姓能够体验到国家文保护做贡献之时,自己也能够从中获利呢?难道非要等到这些文物流落海外之后,我们再花重金赎回么?

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案件来看,也有人会说,拾金不昧本身就是一种无私的行为,不应该掺杂任何功利的因素。这话固然没错,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完全忽视人性的复杂性。毕竟,人们在做好事的时候,也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得到一些积极的反馈。这种反馈不一定是为了物质利益,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认可。就像那个中学生,他交出红包的时候,心里肯定也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得到一些肯定和鼓励,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再比如近些天网络上比较火的功德箱被偷事件,我们很多人的心理其实已经扭曲了,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师太应该杜绝嗔念,对一切世俗现象视而不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四大皆空也没有什么苦难了,还要这些信仰干嘛,不管生活再苦再累都可以无视,不动心不就行了?

最后,从这件事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规则和人性之间的微妙平衡。我们制定规则的初衷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可有时候,规则也会在不经意间对人性产生一些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规则的时候,更加细致地考虑各种情况,尽量做到既能维护公平,又能鼓励善行。毕竟,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严格的规则,更需要对人性的理解和尊重。拾金不昧这种美德,终究是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它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不应该被任何规则所掩盖。我们应该努力去完善规则,让这颗明珠更加闪耀。就像古人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每一个小小的善举,都是社会正能量的源泉。愿我们的社会,能有更多这样的善行,也能够设置一些更合理的规则,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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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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