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网
节后首个解散的保险公司被核准。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安达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安达保险”)的解散申请获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批复还称,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据安达保险官网信息显示,作为美国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之一,安达保险在中国市场提供主要险种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航运保险以及金融责任保险等。据悉,安达参与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可追溯至1897年, 当时北美洲保险公司(INA)在上海指定了保险代理人,成为首批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美国保险公司之一。INA目前已经成为安达的子公司。1994年,安达设立了在中国的第一个代表处。2000年,安达在中国设立上海分公司,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改建为全资子公司。目前,安达中国在上海、北京、广东和江苏省经营保险业务。公司未来计划拓展至其他地区。
早在2002年7月,安达集团开始入股华泰保险集团,当时由3家“安达系”公司首次持股22.13%,成为华泰保险集团第一大股东。2019年3月,另一家“安达系”公司安达百慕大保险入股华泰保险集团,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持股升至26.18%。而2020年6月,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受让华泰保险集团股权,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比例增加至46.2%,超过三分之一,成为华泰保险集团的控制类股东。
根据2018年3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即为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同时规定,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投资人为保险公司的,不得投资设立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此前合并的背景主要是因为“同一家公司不能成为两家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2020年6月,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持股比例获批增至46.2%,成为华泰保险的控制类股东,即持股比例超过1/3,其还独资控股安达保险有限公司,由此成为了两家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因而需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同意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受让安达保险有限公司整体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批复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7日,安达中国在其官网发布清算公告。公告称,经股东决定,安达保险清算组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安达中国于同日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为保护安达中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当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当前,安达保险获批解散。前期华泰财险受让安达保险整体保险业务获批,经过一系列的运作,目前相关保险公司的产权更为明晰,业务开展时势必甩掉了股权和战略不明方面的羁绊。”对此,上述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公司发展也应注意管理层和战略层面的稳定,防止人才和业务流失。(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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