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首语|王力:经济学视角下的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

银行家杂志 2024-05-13 13:45:50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产业生态化和生态文明建设。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安吉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 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绿色发展 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联系,为加快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根据产业经济学相关理论,产业生态化是指产业自然生态有机 循环的机理,在自然系统承载能力内,对特定地域空间内产业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进行耦合优化,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协调自然、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产业化是指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前提下,将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有机结 合,建立符合生态系统规律的产业体系,通过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一 系列措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产业生态化内涵体现着人类生产活动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和不可分割的天然共生关系。生态产业化体现着生态环 境作为特定物质资本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 反映了目的与手段、方向与路径、可行性与必要性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产业生态化是从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阐述分析,类似的提法还有产业智能化、产业数字化、产业融合化等多维度目标的描述方式。产业生态化突出了产业发展的最本质客观的现实条件,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离开了这一现实条件,任何产业都将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产业发展更无从谈起。产业生态化不仅是从广大利益群体的角度对产业发展进行的公共道德约束,更是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必要性的逻辑诉求。产业生态化不仅是产业发展的战略愿景,更是产业实体面对生存发展规律的现实选择。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自然地理条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各类生产活动的基础媒介,经济理论中“地理环境决定论”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诠释。

我国作为“世界工厂”,每年贡献出全球规模比重最大的各类工业产品,但主要是资源能耗偏高的重化工业产品。偏重偏硬的产业结构导致我国单位GDP能耗为OECD国家的3倍、世界平均水平的1.5 倍。当前,我国正经历产业升级加速推进阶段,2023年工业生产用电增速超过产出增速,出口产品结构中新能源相关制品等“新三样”比重不断上升。从中不难判断,今后相当长时间我国工业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依然持续,能源消耗密集型产品产出比重将上升。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趋势,意味着产业节能降耗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软约束,更是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的硬要求。

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提升产业竞争力角度出发,科技创新是重中之重。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内容,同时也是倒逼实体产业部门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的外部驱动力。在我国目前重点投入主攻的几大科技创新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设备、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等,大多同生态环境息息相关。产业生态化及与之匹配的绿色低碳清洁生产方式,可以为实体产业贡献更多环境红利,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直接物质回报,最终形成经济价值快速滚动增长的正向循环。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既需要政府动员广泛的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更需要政府主动作为,强化执法监督,遏制消除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实中不难发现,某些市场主体的环境违法行为通常与主管部门不作为等经济领域其他负面事件相伴而生。从微观主体观察评价,同一行业市场主体在生态环境领域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和遵纪守法意识,本身也是其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写照。产业生态化本身不仅是外部物理环境经营维护,更是对市场主体在市场无形之手优胜劣汰机制之外,新增的更高水平的调节手段,以进一步规范不良市场行为和落后生产力出清。通过生态环境建设及相关执法行为,不仅可以清除破坏环境的毒瘤,更可以整顿区域经济秩序和法治环境,实现区域自然生态硬环境和营商法治软环境的同步改善。

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过程中,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了其中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早探索了以绿色低碳为主题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其中,最令世人瞩目的当属中国引领全球绿色经济浪潮的绿色信贷。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和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22.03万亿元,同比增长38.5%,绿色信贷占信贷总规模的比例超过7%。绿色信贷有力地支持了能源生产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等各类产业项目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金融部门应更深刻地领会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的科学内涵,促进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一是要完善“两化”融合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简称“两化”)过程中,各类金融机构在业务规划上要在绿色金融等符合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方向的领域着重发力。金融监管部门在执行操作环节持续出台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发展和地方产业规划等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力求金融制度体系尽快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将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生态化转型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对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板块和资源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提高金融机构及从业主体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培育形成“两化”融合的金融业务创新模式。

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优绿色信贷业务。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信贷机构要发挥绿色信贷在支持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和覆盖范围,健全完善绿色信贷标准认定机制和业务操作指引。优化绿色信贷投放对象结构,严格控制对发展前景堪忧、产能过剩和技术落后产业领域的投入,将信贷资源要素向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的潜力领域及优质企业项目倾斜。把控绿色信贷项目准入环节,杜绝不合规项目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信贷资源的行为,遏制假借产业生态化、绿色低碳化等名义盲目放贷等不良现象的蔓延,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稳步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适度调整发行主体和资金投向,提升债券市场对绿色低碳经济和“两化”融合领域龙头企业和优质标的支持力度。引导发债主体特别是地方融资平台合理利用融资资金,重点投入到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转型的薄弱环节和紧迫需求领域。

三是打造以绿色金融为特色的要素市场体系。充分激活资本市场的导向引领功能,加快符合绿色低碳产业特性的实体企业及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市步伐,充实丰富资本市场绿色低碳和生态产业资本板块,发挥行业主体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学习参照国内外成熟经验,放宽绿色金融领域金融产品模式创新制度约束,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各种符合绿色金融客户和“两化”融合领域市场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机制。支持地方性碳排放权等绿色低碳环境权益场外另类要素市场设立运作,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标准,保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利益,吸引更多相关业务主体参与交易市场活动,活跃市场交易,推动碳交易市场与其他金融要素市场联动发展,最终形成全国性碳金融交易市场体系。

四是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同向而行形成合力。金融机构或部门应当将业务拓展方向深度聚焦在绿色低碳经济和产业生态转型升级中各类前沿性、基础性、可拓展性关键技术及实体企业标的,同步提升金融科技绿色要素和绿色金融科技含量。全面寻找“两化”融合趋势下科技金融同绿色金融之间的对接点和交汇路径,努力适应产业部门生态化、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要紧密围绕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和全系产业链各类标的项目,结合自身现有业务运作经验模式,量身定制一套“两化”融合发展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银行家》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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