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6 日,山西大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订婚强奸案” 二审维持原判。这个持续两年的案件,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的涟漪远远超出司法范畴。当准新郎席某某身着灰色囚服站在被告席,当被害人吴某某的名字被舆论反复拆解,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场法律博弈,更是传统婚恋观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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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撕碎的 “婚约保护伞”订婚宴上的红绸还未褪色,婚房里的喜字仍在摇曳,5 月 2 日那个闷热的午后,却成了两个家庭命运的转折点。监控画面里,席某某拖拽吴某某的身影在走廊里晃动,房门关闭时的闷响穿透了整个单元楼。当吴某某浑身颤抖着拨打 110,当席某某在电话录音中对 “强暴” 事实模糊回应,传统婚俗构筑的 “婚约豁免权” 被彻底击碎。
司法的天平没有因彩礼的厚重而倾斜。法院认定,吴某某在订婚协议中写下 “婚后性行为” 的条款,微信聊天里反复强调 “等领证再说”,这些都构成了明确的拒绝信号。而席某某在吴某某反抗时扯断窗帘、扣留手机的行为,更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正如审判长所言:“彩礼是祝福,不是性权利的价码。”
二、证据链中的性别困局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证据的认定上。没有精斑,处女膜完整,这些医学证据被部分网民解读为 “没有强奸”。但司法者的目光穿透了表象:吴某某手臂的淤青、现场被烧毁的窗帘、报警时的抽泣录音,这些看似零散的碎片,拼出了完整的反抗轨迹。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颈部肌肉拉伤与陈述的 “掐颈” 细节吻合,心理评估报告揭示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存在。
这种对证据的综合考量,折射出司法理念的进步。在河南恋爱强奸案中,法院采信了女方事前拒绝的短信记录;在四川订婚强奸案中,心理鉴定成为关键证据。这些案例共同传递出一个信号:性同意的判断,不再依赖单一的医学标准,而是从 “事前拒绝、事中反抗、事后反应” 三个维度构建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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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网络世界掀起的波澜,比庭审本身更值得深思。有人将其比作 “婚恋彭宇案”,担忧 “女性事后反悔即可定罪”;有人用 “仙人跳”“骗婚” 等标签污名化被害人;更有人将矛盾指向彩礼制度,认为 “收了钱就该履行义务”。这些声音背后,是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激烈交锋。
但与此同时,另一种声音在觉醒。社交媒体上,# 订婚不等于性同意 #的话题阅读量突破 5 亿,年轻女性用 “明确同意” 的表情包刷屏;高校课堂里,法学教授将判决书作为案例,讲解 “肯定性同意” 原则;婚恋市场上,婚前协议公证量激增 300%,智能婚戒内置的录音功能成为新卖点。这场争议,正在重塑公众对亲密关系的认知。
四、法律与民俗的再平衡案件的深层矛盾,是传统婚俗与现代契约精神的碰撞。在华北地区,83% 的婚姻仍保留订婚环节,部分人将其视为 “性同意的默示”。这种认知与《刑法》第 236 条的刚性规定形成直接对立。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婚约是情感承诺,不是性权利的契约。”
但法律的进步不能忽视民俗的土壤。高额彩礼导致的 “交易心理”,城乡婚恋市场的失衡,这些结构性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中央连续六年点名 “高价彩礼”,多地试点婚俗改革,正是试图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平衡点。正如一位网友所言:“我们需要的不是废除彩礼,而是让彩礼回归祝福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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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在冲突中走向文明当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大同古城的城墙上,这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仍在继续。它暴露了司法实践中证据标准的模糊地带,揭示了性别权力结构的深层裂痕,更点燃了公众对性自主权的认知革命。或许,我们无法在短时间内弥合所有分歧,但至少可以达成共识:任何关系中的性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明确、自愿的同意之上。
这场争议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 “性同意” 的边界,当司法判决成为社会观念变革的催化剂,我们正在见证一个文明社会的成长。未来的婚姻,或许不再需要 “订婚强奸案” 这样的极端案例来推动进步,但那些在冲突中觉醒的权利意识,将永远照亮法治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