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现在的高额彩礼,古代人娶不上媳妇儿怎么办

功夫历史一场梦 2025-02-20 16:13:49

当今社会,有一种现象很普遍,那就是娶媳妇儿的彩礼。小编身在农村,这种现象也便更突出一些。记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娶媳妇儿一般都是能省则省,能有两间房子遮风挡雨就够了。到了九十年代,农村娶媳妇儿也没多大变化,变化的无非是瓦房,谁家能建了一座楼房,已经了不得了。刚进入本世纪,虽然娶亲花费有所抬头,但大部分还属于能接受的范围。开始需要有楼房、摩托、彩电、冰箱,但是谁家有台空调,捎带三金,也算是奢华了,彩礼也就是三两万。但是近几年不行了,在农村娶媳妇儿仅仅有了楼房是不够的。不仅要在县城买房子,还要有车子,还要大几十万彩礼。

对于许多农村家庭来说,现在娶媳妇儿越来越难了。即便是你有了以上的所有基础条件,能不能娶到媳妇儿还是未知数。为啥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有人说是男女比例失衡,也有人说是物价太高。而小编却认为,是全民素质提高了。以前的社会,生产力落后,女孩到了年龄不嫁人,无法养活自己。现在呢?嫁了人,万一遇到了不争气的摆烂小子,莫说享福了,不跟着遭罪就不错了。相反,现在的社会就业机会多,不嫁人有时候比嫁人还能更舒坦。以前是离了男人没办法生活,现在是自己努力,有没有男人照样活。毕竟好男人万里挑一,摆烂小子触手可及。

为啥彩礼这么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贫富差距过大。很多女孩家长过于追求高彩礼,无非是为了给自己女儿要一个保障!在农村,如果双方老人都是以老本等的农民工,仅仅靠双手打工挣钱,为儿子娶媳妇儿确实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高额的彩礼,加上车子房子,可以说一辈子也未必能挣的到。

那么,在中国古代,那些穷人娶不上媳妇儿又该怎么办呢?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

在汉朝,有一种叫做“典妻”制度。汉朝末年,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在生活极度困苦的情况下,很多穷人会选择“典妻”这种做法。典妻,就是把自己的媳妇儿典当出去,换取急需要的金钱来维持生活。虽然行为很不齿,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对于那些被拿去典当的妻子而言,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和凄惨。她们呀,连自主的权利都被剥夺掉了,家庭的支持没了,社会的支持也没了。有的时候,她们还可能会被卖给各种各样的男人,只能在不同的家庭里过日子,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

这些妻子往往遭受着身体与心理上的凌虐,缘由在于她们的地位极度脆弱不堪。她们或许被迫投身于艰辛的劳作之中,甚至沦落到性奴隶的境地。更为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她们丧失了与家人以及子女的联络,家庭支离破碎,亲情关系土崩瓦解。

典妻现象的根源能够追溯至古代社会的诸多方面。首先呢,宗法制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强化了传宗接代的观念。家族的延续仰仗于男性后代,故而儿子的重要性被极力强调。其次呀,宗法制度着重突出了家族的纯正性,要求妻子务必生下合法的继承人,这致使妇女的身体变成了社会控制的对象。最后呢,宗教和文化因素同样加剧了这一现象。众多宗教和文化信仰把女性置于次要的地位,将她们视作男性的附庸。

典妻现象于古代社会的女性而言,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首先,其限制了女性接受教育以及自由发展的契机。女性被视作生育的工具,她们的个人志向与能力被极大程度地漠视。其次,此种观念强化了男权制度,致使性别不平等的状况进一步加剧。

接下来要说的这种繁衍方式,大家应该是能接受得了的。最直接的那种就是换妻,这在古代穷人当中是很常见的一种交易。啥叫换妻呢,就跟交换东西差不多。比如说有个穷人家,娶了媳妇,也有孩子了,可后来因为花钱的地方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既然老公已有了儿子,老婆的重要性便大幅降低,生存问题则迫在眉睫。此时,另一户穷人家虽尚未娶妻,然而口粮尚有盈余。两人的需求恰好相互契合。这时候,有需要媳妇的古代男子能够选择以自家的口粮去换取另一个男子的妻子。于现代人而言,此乃一件绝对无法容忍之事,可在古人眼中,却视作理所应当。女人仿若生殖的工具,有的女人甚至会被交换第三次、第四次乃至更多次。她们的价值有时仅值一袋小米。

还有一种方法,其听起来更为匪夷所思,更令人难以接受,然而此方法往昔确曾存在。顾名思义,此乃聘妻,这种方式乃是合法且有效的制度,较之于换妻更为正规,且具备专门的法律文书。

发明此系统的初衷在于使男性能够更高效地繁衍子嗣,不但能够节省大量财力,而且能够尽享满屋子孙之福。该制度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意即丈夫能够在特定的期限内将自己的妻子聘予另一个男人为妻,待期限结束后予以归还,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及一定数额的酬金。在任职期间,女性成为另一个男性的“临时妻子”,需履行妻子应尽之职责。

这个系统对于富人和穷人而言皆具有极大的效用。在古代,富豪虽能够坐拥妻妾成群,然而谁也无法确保这些妻妾中的每一位皆具备充足的生育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租赁几个老婆来繁衍后代,着实能够节省诸多事务。待到租赁期限结束,还能够将其归还,如此一来,便无需担忧家中妻妾数量过多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例如,某些富豪在原配妻子久未生育的情况下,会选择租赁其他女子,以期尽快获得子嗣,延续家族香火。而对于租赁而来的女子,富豪只需在租赁期间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无需承担长期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富豪对于生育的急切需求,同时又避免了因长期纳妾而带来的经济和管理上的负担。

对于穷人而言,他们可能无力娶妻,但通过参与这种租赁制度,能够暂时拥有妻子以实现生育的愿望,为家族增添人口,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无疑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解决生育问题的途径。

而此种典妻制度无疑乃是社会的恶俗积弊,于我国的封建时期长久存续。言及南北朝动荡,倒也无可指摘。然而,在中国古代经济昌盛、社会安稳之时,此种恶俗理应予以禁绝,可令人倍感失望的是,在繁荣之宋朝,典妻制度竟尤为风行。苏轼甚至对这一劣习加以批判。

元代曾禁止这种陋习的流传,但好景不长。卒妻复兴于明代。清朝虽然鄙视这种制度,但并没有明令废除。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陋习才被彻底铲除。这种破坏道德的陋习在民主时代绝不可能存在。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