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104:第一次去法院开庭,好慌!我该怎么办?

张开评论 2024-06-20 08:47:11

很多人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当了被告,一下子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你是第一次去法院开,没有开庭经验,难免会有点心慌或者是紧张的情绪,不用担心,这是正常反应。想起我第一次代理案件开庭时,也很紧张,前一天晚上都没有睡好,脑海中迷迷糊糊的一直在想第二天开庭的事情。

其实按照我国诉讼法规定,庭审是有完整的流程和步骤,并且由法官居中主持,我们只要按照庭审流程准备,就不会有多大的问题。很多人恐惧是源于未知。等你了解了下面的庭审程序后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不骄不躁。

01 开庭前的准备

开庭前我们一定要带好身份证、所有证据原件以及提前准备好的文书材料,一般进法院大门时就需要我们使用身份证刷卡登记。如果我们是原告,立案时就应该已经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复印件。

如果我们是被告,而且在答辩期间没有提交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就需要同时准备好庭前提交。提前梳理好所有诉讼材料,不要有任何遗漏,这里特别强调一定要带好原件!原件!

02 提前到达法院

一般传票上都会写明开庭时间,比照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我们最好提前半小时到达法院。因为法院有排队安检等流程,可能会耽误我们不少时间。

03 除了律师外,大部分的法院会要求我们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储存在法院门口的储物柜中。如果法院没有这个要求,我们进入法庭后要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可以拍照或录像。

开始庭审后,法官会先查验开庭人员的身份证件,核对各方身份信息。

这里要注意,大部分案件都允许代理人出庭就可以,但有小部分案件就算有代理人,也需要当事人本人出庭。例如我们常见的离婚案件。

04 核对身份无误后,法官会宣读开庭纪律,介绍各方参与人员,并会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如果我们发现该案件的法官或书记员与案件的对方当事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当庭要求回避。如果没有,那我们一般就回答不申请就可以了。

05 这里给大家大概说说庭审程序,法庭审理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以及理由,这一般都是原告立案时提交的起诉状中书写的内容。如果我们是原告,可以按起诉书宣读一遍就行。如果碰见比较忙的法官,有可能会问我们上述内容和起诉书内容一致吗?有没有补充的部分吗?如果没有,这就有可能略过。

接下来是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基本和上面原告的流程一样。然后就是双方举证、质证环节。

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明目的。被告对原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然后是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按照上述流程质证。

这时候法官为了查明事实,有可能会向原、被告双方提一些问题,进一步了解案情。以离婚案件为例,可能会问双方有无和好的可能,是否有分居等情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阶段尤为重要,是判决的事实基础。

第二阶段是法庭辩论阶段。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一般会在这个阶段将双方的争议总结成几个争议焦点(如果你发现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不准确,也可以向法官提示,要求补充或修改争议焦点),接下来由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各自发表意见。

我们发表意见时,尽量言简意赅,围绕争议焦点及结合法庭调查的事实进行,已经发表过的意见尽量不要重复。

第三阶段是最后陈述阶段。如果在之前想表达的都已经说清楚了,如果我们是原告,就说坚持诉讼请求即可。如果我们是被告,就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可。

这时法官一般会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法官会主持调解一次,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法官也不会强求,整个庭审就结束了。

06 接下来就是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签完后就可以离开了。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庭审笔录,如果发现与我们所说的不符,一定要书记员当场进行修改。如果不当庭修改,后续几乎就没有机会了。要是最终判决对我们不利,上诉后一阅卷,发现当时庭审笔录是那样写的,那我们只能懊恼了,笔录中的一字之差都有可能让结果大相径庭。

如果可以的话,让书记员帮忙复印一份庭审笔录,上诉时也可以省去阅卷的麻烦。但是现在大部分法院都不让复印庭审笔录了,甚是遗憾!

07 从法院回家后,如果大家还有余力,建议大家做一次庭审复盘,对庭审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如果有补充意见的或者未将辩论观点完整表达,可以形成书面意见向法官提交。

08 这里再提醒一点,如果庭后发现了新证据,而判决书也未出,立马联系法官向法庭提交。一般情况下,法官也不会疏忽大意,为了案件结果正确,会组织双方对新证据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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