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某公司申请注册含牛奶类别的“三鹿”商标,引发舆论哗然。这家公司与原三鹿集团同处一城,商标申请范围直指食品领域,瞬间触动了公众对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沉痛记忆。

尽管申请尚处实质审查阶段,但这一行为已掀起对商标抢注乱象与商业伦理的激烈讨论。
伤痛记忆与投机博弈
2008年,三鹿集团因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导致29万余名婴幼儿患病、6名婴儿死亡的恶性事件,成为国产乳业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三鹿”二字自此被钉在耻辱柱上。

然而,该公司却试图以“转让售卖”为由重启这一商标,其负责人声称“三鹿商标仍有商业价值”。
此言一出,网友愤愤表示,此举是“吃人血馒头”“消费受害者伤痛”。
恶意抢注难越雷池
从法律层面看,该公司的申请或面临驳回命运。原三鹿集团关联企业浙江三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牛奶类“三鹿”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至2025年4月。

根据《商标法》,即便原持有者放弃续展,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而该公司的申请时间(2024年11月)恰处于原商标续展宽展期内,其行为已涉嫌恶意抢注。
此外,《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注册。“三鹿”商标因重大安全事故形成的负面社会评价,显然符合这一禁用条款。
此次事件暴露出企业在商标领域“黑红也是红”的投机心态。部分企业为博流量,专挑争议性商标抢注,企图通过舆论反噬收割短期利益。然而,这种践踏社会情感、漠视公共记忆的行为,是在挑战法律底线,不可能真正赢得市场信任。
来源: 海报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