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购买退热、止咳类药物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患者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碑店市网约车暂停运营!

西城 2021-01-09 18:26:58

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今天,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印发紧急通知,迅速启动战时举措,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为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前哨”作用,全市农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和发热筛查制度,严禁收治处置发热患者,严格退热、止咳类药品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卫生所、门诊部等,一律不得收治、处置发热患者。对预检分诊和筛查门诊筛出的发热患者,严格登记、隔离、留观和转诊,发现后1小时内报县级卫健部门。县级卫健部门要对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坚绝杜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处置发热患者。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个体诊所等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允许售卖退热、止咳类药品。

药店出售退热、止咳类药物,需购药者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患者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店员方可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询问和信息登记,并使用二维码登记信息系统,扫描药店提供的二维码,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做到购药留痕,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可追溯。

即日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进口冷链药品、疫苗配送单位和接种点监督检查。其中,全面加强药店购药人员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者,主动引导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全面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严格落实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登记制度,做到购药留痕,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可追溯。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市网约车暂停运营和严厉打击

疫情防控期间私人车辆非法营运的

公  告

根据高碑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降低疫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传播扩散的风险,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网约车暂停运营。同时,为严防疫情防控期间私人车辆借机非法营运,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告如下:

1、自2021年1月10日0:00时起,辖区所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暂停运营,网约车公司要加强行业自律,严防严控。

2、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私人车辆借机非法载运乘客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车辆,并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因非法经营载客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近期尽量减少出行,自觉抵制私人车辆非法载客经营行为,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车辆,举报电话:0312-2976866.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车辆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月9日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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