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五一当日出差返程,是否给予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5-04-27 16:33:14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是一家外企,根据工作安排,4月底会安排某员工去境外总部出差,该员工因国际长途出差,五一劳动节当天才能返回国内,这种情况可否给予法定三倍加班费?

第一,关于法定节假日正值出差返程在途,是否认定属于加班的情况,需要审查员工的工时及回程具体的情况认定。如果员工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则依法可以不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费。如果员工属于标准工时或综合计算工时,且回程途中仅是路途在途时间,未有在线办公或处理工作的情况,司法实践是存在非常大的争议,有认定属于加班的,也有认定不属于加班的。

第二,司法案例中,天津市某法院曾经作出判决,认定某员工国庆节当日出差,在途时间仍然属于工作关联性,认定属于加班。当然,也有其他法院会认定,员工出差在途时间属于单纯移动时间,与具体完成实际工作任务的加班时间存在差异,而且回程途中可以休息,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回程途中提供其他具体工作内容时,倾向认定不属于加班。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对应员工休假的特殊性,如果员工因公司安排出差,且回程时间也属于公司为主确定的,此情况回程必然占用了员工法定节假日的时间,也牺牲了员工陪同家人团聚及休息的时间,此情况下,认定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并给予三倍工资标准的加班费更为合理。

第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制定出差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出差在途占用休息日或工作日延时的时间,可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调休,例如参照50%的在途时间予以调休,并且尽力避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出差,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建议支付日工资300%标准的加班费。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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