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城建局帮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不交上报纪委,评论区炸裂

烟雨故人书 2024-12-31 17:03:03

文|来包乐事

编辑|来包乐事

欠物业费竟然会被“上报纪委”?贵州荔波县的这则催缴通知一下子把网友的情绪点燃了。12月24日,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则引发热议的公告,要求所有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必须在2025年1月底前补缴清欠款,否则就要“上单位告知,上纪委曝光”。这样的操作让网友们瞠目结舌: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事儿,怎么还扯上了政府部门?

这份通知里说得明明白白,如果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不但会通知工作单位,还要上报县纪委、县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严重的甚至会通过法院起诉追缴。换句话说,不交钱就得“出名”,让单位领导、同事都知道你欠费的事儿。再不缴清?法院见!

消息一出,网友的评论区瞬间炸了锅。很多人质疑,物业公司是私营企业,和业主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为什么住建局要插手?有网友讽刺道:“这是官方出面‘撑腰’了吧,物业公司以后不愁催费了!”更有调侃称:“既然这么有能耐,干脆取消物业公司,直接让社区接管,费用按卫生标准收取,还能降一大半!”

城建局也很快回应了质疑。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通知主要是针对一些长时间拖欠物业费的公职人员。他们认为,这些人拖欠物业费不仅是个人问题,还影响了社会诚信,特别是部分公职人员带了“坏头”,才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方式。但这样的解释显然没能平息网友的愤怒。

网友们的质疑很直接:如果物业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呢?住建局是不是也该替业主维权?而且,用行政手段介入本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纠纷,是否合理合法?不少人觉得,政府部门的这种做法,明显是在“拉偏架”。

更有网友提出了尖锐的问题:城建局作为政府机关,本该是为人民服务的,现在却公开支持物业公司,把矛盾推向业主一方。这是否违背了政府的中立原则?还有人表示,物业服务问题一直是小区管理中的老大难,很多物业公司质价不符、服务态度恶劣,住建局是否也应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而不是一味帮助催费?

这场“催缴风波”背后其实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物业费的纠纷早已不是新鲜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无外乎集中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但这次因为政府部门的介入,矛盾的焦点被迅速放大,甚至引发了公众对公权力滥用的担忧。

对于这件事,不少人呼吁,政府部门的角色应该是调节和监督,而不是偏袒一方。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不是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干预。否则,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让事情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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