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戌源在担任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陈戌源因受贿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的受贿违法所得也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据报道,陈戌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并向全国球迷道歉,承认自己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共计8103万余元。此外,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受贿、行贿案等也分别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表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对于足球领域的腐败问题采取了坚决的态度,并将继续深入调查和处理相关案件。总之,陈戌源等人因涉及足协反腐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力度。这也表明在中国足球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正之风需要得到彻底的整治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