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大量房源疑似被挪用

智材看国际 2023-12-17 15:46:01

   中介机构公租房未办、钱难退,受害者报案时警方让到法院起诉一事(随着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持续调查有了新发现,原本是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建设的古渡家园纯公租房项目,疑似大量套房源被挪作他用。

咸阳秦都区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

事件回顾

 交钱托中介办理公租房 一年过去房未办钱难退

   去年7月份,咸阳市民王先生通过熟人介绍,找到咸阳鸿旭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交了2.5万元委托其办理咸阳市秦都区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资格申请。对方称,能在当年9月份前办下来,该公司两个月前刚为其他人办过。但1年多时间过去了,公租房未办、钱难退。

   王先生向咸阳市秦都区住建局举报,工作人员称应向警方报案。辖区派出所以涉案金额较大,让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经侦大队去报案,经侦部门又以涉及合同纠纷让到法院去起诉。

   在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调查过程中,咸阳鸿旭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表示,已经把部分客户公租房申请资格办理下来了。

   记者在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调查时发现,该小区不同路段停放着多辆路虎、奥迪、奔驰、宝马等豪车,甚至价值不菲的辉腾。受害者称,到了晚上该小区地面、地下车库豪车更多。

记者调查

 采访职能部门10分钟 有人打电话自称中介负责人“求放过”

   12月8日上午10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咸阳市秦都区住建局,秦都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给予了解释。

   对于秦都区目前公租房有多少套、目前轮候的申请者还有多少、不符合条件的清退了多少户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该区公租房有6000多套,等待分配轮候的申请者有1万多人,目前清退的统计数据还不清楚。

   记者询问,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为何出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中介交了费用就能申请下来?该负责人称,经过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自查,目前没有发现有工作人员与外面中介机构有关联。

   但记者从咸阳市秦都区住建局楼上下来不到10分钟,接到一个自称是咸阳鸿旭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的电话,询问能否不发报道和后续追踪了。

真相待查

 古渡家园疑似有大量房源分配不符合规定?

   受骗者质疑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停放的豪车是入住者所有,怀疑该小区有人违规办理了公租房。那么,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是否是纯粹的公租房住房小区呢?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从咸阳市秦都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处得到证实,该小区就是纯粹的公租房小区。

   12月12日上午,咸阳市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的确是纯粹的公租房住房小区。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出现豪车的情况,该局曾明确要求,服务保障房小区的物业企业在登记车辆进入小区时,明令禁止这些豪华车辆进入,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但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属于秦都区管理,具体情况需要向秦都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询问。

   对于该小区申请人资格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局曾配合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共有房源6950套,其中分配了6859套,入住者有三部分身份,分别是拆迁安置户、企业员工及公租房申请者。

   记者询问,公租房是国家用于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资金上实行的是“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那么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将房源分配给拆迁安置户、企业员工是否符合规定呢?

   这位负责人表示,严格来讲,是不符合规定的,但具体情况需要询问咸阳市秦都区政府。

   那么,古渡家园公租房小区分配给拆迁安置户、企业员工的房源有多套?实际的公租房申请者又有多少?该负责人表示,具体分配的数额该中心并不掌握,只有一个整体分配统计。针对分配给拆迁安置户、企业员工的房源有没有几千套问题,这位负责人没有正面回应。

受骗者纳闷

 职能部门推来推去  不知该找谁报案?

   今年7月份,王先生等受害者在中介机构公租房未办、钱难退的情况下,向咸阳市秦都区住建局举报,工作人员称应向警方报案。辖区派出所以涉案金额较大,让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经侦大队去报案,经侦部门又以涉及合同纠纷让到法院去起诉。

   针对受害者报案时警方让到法院起诉一事,12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当晚该局回复称,经协调受害者可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12月9日,受害人又去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报案,接待人员称这是典型的诈骗,但请示领导之后,又让他们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去报案。他们到该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又称不归他们管,他们现在不清楚应该去找谁报案了。

 多知道些

  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如何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明确,“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思存 K25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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