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奸我才踹他的!凭什么我要坐牢!”女子被尾随侵犯,侵犯过程中她脚踹男子下体,导致男子不治身亡获刑四年。小花(化名)长得年轻漂亮,特别是她的身材,妥妥的背影杀手。那天她下夜班的时候,被一个混混尾随。尾随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那混混就把她拦住。本来路某只是想找她要点钱花,看到小花长得这么漂亮,于是就改变想法,打算劫色。小花也是害怕,就想逃跑。可这个时候路某已经扑了上来,将她按倒在地。一番激烈的争斗后,路某得了逞。可就当路某完事点了根烟在那休息的时候,愤怒的小花出其不备,朝着他下体,也就是对她施暴的凶器,狠狠踹了一脚。大家都知道,那个地方是非常的脆弱。于是路某被踹得直接倒在了地上。这个时候小花还不解气,就又多踹了几脚,就逃离了现场。可没想到的是,她踹得太狠了,导致路某失血过多,死在了那里。事情发生之后,作为行凶者的小花,就被刑事拘留了。那么小花的行为算不算故意伤害罪呢?法律上认为算的。因为当时路某已经完成侵犯,此时小花主观上不是为了预防路某对自己的再次侵害,而是为了报复路某对自己的侵犯。这种主观故意并不是“防卫意图”的体现,而是报复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但是小花认为她是在正当防卫,是路某侵犯了她。虽然那个时候路某已经完事了,但是人还没走,不代表他休息好后,就不会继续对她侵犯。而她踹路某的行为,也只是为了逃跑。从事情上来看,小花的行为确实属于正当防卫。可是她在踹完路某的时候,人就直接走了,也没有去报警,这才导致路某失血过多死亡。她如果当时逃离后报了警,带警察赶往现场,那么路某就会被人发现,就可能不会死。防卫人有能力救助并且救助后可避免结果发生的,而防卫人不采取救助措施,导致行为人伤亡,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也就是说小花踹完人跑了后,马上报了警,带警察赶往现场,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但是她踹完跑了没报警,然后路某死了,那就是犯罪。最终小花被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所以说姐妹们如果受到侵犯,记得要第一时间报警,可千万不要害怕,让犯人逍遥法外。
这个国要完。完蛋的完。
很多先奸后杀的,见过呢?支持正当防卫,那种畜牲就该死![点赞]
那我有个疑惑:进入的阶段是可以自卫的,那人家出来的时候是不是不能自卫了?
这个妹子有点冤。
气死人了,我愿法官碰到这样的事。
可笑至极
时间地点人物文章最基本的没有?
这案应找张三来辩论,把公诉人和法官都弄进去
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没有人物,这种瞎编的文章能发,想干嘛?
这法官收礼了吧?脑子是不是注入了西方思想
当好人难
抢劫加暴力QJ,但你只能忍受,不能反击,如果反击失手伤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笑着哭]
这不大可能吧,如果犯罪分子意犹未尽,等梅开二度呢,这女的要是律师的话,会想,我不能踹他,因为他没在侵害我,我得等他塞进来,可,我没练过瑜伽
有些罪量刑太轻了,受害者防卫就容易过当。比如小偷小摸,抓到也就罚些小钱和教育,但要是受害者在保护财产时把偷儿弄伤了,还得赔钱甚至拘留。像强奸罪不判死刑,受害者把凶手弄残甚至死亡,受害者还得吃官司。
踹没错,踹死也没错,错在没报警,如果报警了,警察过来他无论是死是活都无罪,没报警他在那等死就犯了错了,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不算防卫过当,
所以正当防卫要修改好人都要坐牢,社会的风气变坏
踢完人之后确实是该冷静一下立刻报警,但问题是这个时候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谁能冷静起来啊,是正常人就会撒腿就跑吧?[不开心]
死了活该,不会自己叫救护车吗
张三看少了
中国现在咋变成这样的了、赶紧让国军登陆
死了活该吧?
别tm瞎编故事。
这女子是英雄,只是没有关系、没有背景反倒有牢狱之灾!
[汗]那以后是不是强奸,丢了钱,再报警最多告个嫖娼而已咯
这个美女应该被无罪释放!
又一个不配合强奸被判刑的!
黑钱收的手软
不知真假,没时间地点,就一图片。
瞎编,根本没有防卫过当这种罪。
你碰到流氓法官了。
支持无罪!死一百次都活该!!这法律怎么了???
法官有问题,严查5
属于正当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就是一笑话
关键找个好律师
已经收藏举报了,如果这种小编都不处理,天理何在
现实的,哪有公平,只求苍天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