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同意的性行为,是否侵犯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

陶先锋 2022-11-29 12:46:17

现行刑法,一共有422个罪名,每一条每一款,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罪与非罪泾渭分明,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保护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法益。

尽管法律条文已经非常明确,但是在面对复杂案情的时候,还是会产生争议,尤其是在一些比较特殊的领域。

比如说性侵害案件方面,因为强奸罪的核心是女性是否同意,而是否同意这个事,非常复杂,人性是复杂的,尤其刑法理论方面,也有着不同的理论,下面这个案子,就很能体现,性侵害案件的复杂性和不同刑法理论所产生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

基本案情

李某是公司里的业务骨干,能力各方面都很不错,他一直很喜欢刚来公司的苏某,大学毕业没多久,身材颜值都很棒,是很多男同事私底下议论的对象。

刘某虽然很喜欢苏某,但是因为自己很内向,也不敢向苏某表白,同时又在网络上,受到了不良思想的影响,一直想找机会和苏某发生关系,为此刘某还特意从网上购买了迷药。

刘某利用公司资源,找到了一个单独和苏某出差的机会,在另外的城市,刘某壮着胆子,在苏某喝的酒里面下了迷药。

正如刘某计划的那样,苏某喝过之后,就变的晕晕乎乎,刘某喜出望外,把苏某扶到宾馆房间,正在发生关系的时候,苏某突然醒了,刘某下了一条,以为事情要败露。

没想到苏某竟然说,其实她也一直很喜欢刘某,这也是她创造的一个机会,于是两个人就睡在了一起,完成出差任务之后,回到了公司。

案情分析

本案中,刘某构成强奸罪吗?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苏某是隐藏了自己同意的意思表示,而刘某并不知道苏某的真实意思,还以为她不同意,甚至还买了迷药。

按照不同的理论,对于刘某行为的评价也是不一样的,按照传统的理论,主观上刘某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刘某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尽管苏某客观上是愿意的,但是刘某并不知情,从主客观相一致来分析,刘某的主观意图很明显,就是强奸。

客观上,刘某用了迷药,实施了行为,这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至于苏某的真实想法,至少在她醒来之前,都是无法表示的,因此本案中,刘某构成强奸罪。

但如果根据阶层犯罪论,刘某的行为属于结果无价值,即刘某的行为,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构成强奸。

强奸的本质是妇女的性自主权,而苏某从一开始,就是同意的,只不过没有表达出来而已,既然苏某一直都是同意的,那么刘某无论如何,在客观上,都不可能构成强奸罪,这就是结果无价值。

根据不同的理论,得出来的结论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小编倾向于后一种新的理论,即刘某的行为是结果无价值,在苏某同意的前提下,刘某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刘某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欢迎留言讨论。

《故意隐瞒同意的性行为,是否侵犯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本文所用图片,来自网络搜索,如有侵权烦请联系作者删除。

1 阅读:2180
评论列表
  • 2022-11-30 10:19

    高明的猎手,通常

  • 2022-11-30 08:34

    这能不能算强奸未遂?[得瑟]

    有身份 不嘲讽 回复:
    这也算违背妇女意愿,本来想两人光明正大的结果你自己偷吃[大笑]
  • 2022-11-30 01:05

    关李某什么事?

  • 2022-11-30 09:36

    这。。。[得瑟][得瑟][得瑟]你情我愿的事,非得用手段

  • 2022-12-02 02:33

    那怎么还暴露了?

陶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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