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奥的道理,简洁的言辞,这是前所未有的。”
纵观他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展现出非凡的才华,若继续精进,未来成就难以估量。
这篇写于一个多世纪前的文章,至今读来仍充满活力,如同新生的凤凰展翅高飞,声音清脆而有力。毛泽东在文中不仅明确阐述了他对商鞅及其改革举措的看法和评价,还通过商鞅变法的历史事件,初步探讨了他对优秀法律制度的理解以及对国民性格的初步认识。这篇文章为我们了解毛泽东早期思想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商鞅被誉为一位对国家有利、对百姓有福的伟大政治家,堪称历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的贡献和影响力在政治领域无人能及,堪称首屈一指。
1912年春,民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顺利进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后更名为省立第一中学)。在这所学校里,他创作了著名的《商鞅徙木立信论》。这篇用规整小楷写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专用信纸上的文章,是现存最早的毛泽东手稿,标题下方明确标注着“普通一班毛泽东”七个字。文章内容如下:
当我读到商鞅通过搬木头来建立信用的历史事件时,不禁感慨我们国民的单纯,以及统治者为此付出的巨大努力。这件事也让我意识到,几千年来民众的智慧并未得到充分开发,国家几乎陷入了衰败的边缘。如果对此表示怀疑,不妨让我详细解释一下。
法律是国家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工具。如果法律制定得当,能给百姓带来很多好处,老百姓不仅会担心法律不能顺利实施,还会全力支持和维护,确保它达到最佳效果。政府和民众之间是相互依赖的,没有理由不互相信任。反之,如果法律不合理,不仅无法带来福祉,反而可能造成危害,百姓自然会全力抵制。这种情况下,即使想让人们相信法律,也不可能做到。然而,商鞅与秦国百姓的关系却恰恰相反,这又是为什么?
商鞅的改革,确实是一项杰出的政策。纵观中国四千多年的历史,要找出一个对国家有利、造福百姓的伟大政治家,商鞅无疑是首屈一指的。他在秦孝公时期推行变法,当时中原地区战乱频繁,国家疲惫不堪,形势十分严峻。要在这种情况下战胜其他国家,实现中原统一,难度可想而知。于是,商鞅推出了变法法令,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百姓权益,鼓励农耕纺织以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推崇军功来树立国威,同时打击懒惰和贫困,减少资源浪费。这种前所未有的政策,百姓为何不信任?然而,为了树立威信,甚至需要采取徙木立信的手段,这让我深刻体会到执政者的良苦用心,也让我意识到当时国民的愚昧。通过这些,我明白了数千年来民智未开、国家几近灭亡的惨状并非偶然。
尽管根本性的变革往往让普通百姓感到害怕,但百姓还是原来的百姓,法律却已是另一套法律,我又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只是担心,像“徙木立信”这样的事,如果让那些西方文明国家的人听说了,他们肯定会笑得前仰后合,甚至嘲讽不已。唉,我真是无话可说了。
毛泽东年轻时在湖南省立高等中学写的一篇作文,题目是《商鞅徙木立信论》,这篇作文的手稿保存至今。文章主要讨论了商鞅通过徙木立信的方式来建立民众信任的策略。毛泽东在文中分析了商鞅的这一做法,并对其效果进行了评价。通过这篇作文,可以看出毛泽东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深刻理解,以及他早期对政治和社会的思考。这篇手稿不仅是毛泽东早期思想的体现,也是研究他思想发展的重要资料。
从批语末尾的署名“涤盦六月廿八号”可以推断,写下这些评语的语文老师是毛泽东的恩师柳潜。柳潜生于1878年,卒于1930年,字钧湄,别号涤盦,湖南湘阴人。他学识丰富,尤其在历史和文学方面造诣深厚。年轻时目睹清廷腐败、国家衰败,他毅然放弃仕途,投身教育事业。柳潜对毛泽东非常赏识,曾借给他一本《御批通鉴辑览》。1936年,毛泽东在接受美国记者斯诺采访时提到这段经历:“当时有位语文老师对我影响很深,他因为我热爱文学而特别关照我。这位老师借给我一本《御批通鉴辑览》,里面收录了乾隆皇帝的谕旨和批注。”
柳潜先生曾高度评价毛泽东的文章,认为其视角独特、文笔精湛、思想深刻。在文中,毛泽东对商鞅及其变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称其为:“商鞅的变法,确实是优秀的政策。纵观我国四千多年的历史,若要找出真正造福国家、惠及百姓的伟大政治家,商鞅难道不是最杰出的代表吗?”
商鞅,原名公孙鞅,生于战国时期的卫国,因此也被称为卫鞅。他最初在魏国担任公叔痤的家臣,后来前往秦国,向秦孝公提出了增强国家实力和军事力量的策略。在秦国,他先后担任左庶长和大良造,主导了两次重要的变法,极大地提升了秦国的国力。因在军事上的卓越贡献,他被封于商地,从此被称为商君。秦孝公去世后,商鞅遭到公子虔的陷害,最终被处以车裂之刑。他的变法不仅增强了秦国的实力,也为后来秦朝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毛泽东高度评价商鞅变法,称其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重大改革"。他为何用"空前"来形容这次变法?毛泽东从四个维度进行了分析:首先,在政治领域,商鞅彻底改革了世卿世禄制,建立了以军功授爵的新制度;其次,在经济层面,他推行"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政策,打破了原有的土地制度;再次,在军事方面,商鞅建立了以军功论赏罚的制度,极大提升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最后,在文化领域,他推行"移风易俗"的政策,改变了秦国的社会风气。这四个方面的改革,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创举。
首先,在政治层面,商鞅推行“严惩不法分子,保障民众权益”的政策。他通过实施严厉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连坐法”,规定民众按什伍组织互相监督,隐瞒不报者将受腰斩,包庇罪犯者与叛国同罪。商鞅还打破了“贵族不受刑”的旧制,确立了法律的权威。当时,太子的两位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怂恿太子违反宫规,试图阻碍新法的推行。商鞅果断对二人施以劓刑和黥刑,这一举措促使朝廷上下严格遵守法律,有效保护了民众的权益。《战国策》对此评价道:“商君治理秦国,法令严明,公正无私,处罚不避权贵,奖赏不偏亲友。”商鞅时期的法律不仅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对后来秦国乃至秦朝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云梦出土的《秦律》正是在此基础上修订、补充和完善的。
其次,在经济发展方面,推行"鼓励农耕纺织以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政策。这一主张旨在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来提升国民收入。《商君书》中提到:"贤明的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引导百姓专注于农业生产。"商鞅在变法中颠覆了以往重视商业而轻视农业的传统观念,采取了优先发展农业、限制商业的政策,并对农业生产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粮食和布匹较多的农民减免徭役和赋税,废除井田制,开辟田间道路,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承认土地私有产权。这些改革措施使得百姓能够专心从事农业生产,有效推动了秦国经济的繁荣发展。
第三,在军事方面,商鞅主张通过战功来提升国家威望。他推行的改革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改为根据军功授予爵位。这种“军功爵”制度规定,任何人只要立下战功,不论其出身或社会地位,都能获得爵位和相应的经济待遇。这一改革打破了贵族对爵位的垄断,使得普通百姓也有机会通过军功进入仕途,从而极大地激发了民众的参战积极性。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一种观念,即只有通过战功才能获得荣誉和地位,即使富有但无战功的人也得不到社会尊重。在这种制度激励下,秦军的战斗力显著增强,为秦国最终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军事基础。
第四,在文化层面,商鞅提出了“把懒惰致贫的人收为奴仆”的政策。《史记·商君列传》中提到:“从事商业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都要被收为奴仆。”这是商鞅变法中移风易俗、动员民力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一政策有助于培养勤劳、重视农业的社会风气。此外,商鞅还颁布了著名的“分异令”,针对当时的社会习俗进行改革。在此之前,秦国保留着戎狄的风俗,家庭结构复杂,父子、兄弟不分家,导致国家掌握的户数较少,税收困难。商鞅的“分异令”规定,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两个或更多成年儿子,必须分家,否则加倍征收赋税。这些改革消除了秦国风俗中的落后因素,为秦国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几十年后,荀子对秦国的民风有这样的评价:“进入秦国,观察其风俗,百姓朴实,音乐不低俗,衣着不轻佻,敬畏官员且顺从,如同古代的百姓。到了城市和官府,官员们严肃认真,无不恭敬、节俭、忠诚,如同古代的官员。进入国家,观察士大夫,他们从家中到官府,再从官府回家,没有私事,不结党营私,公正无私,如同古代的士大夫。观察朝廷,处理事务迅速而平静,如同古代的理想朝廷。”
良法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实现人民福祉的工具。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和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通过制定合理的法规,社会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良法的实施不仅能够规范行为,还能为公民提供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框架,从而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良法的制定和执行是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途径。
1912年,毛泽东逐渐摆脱传统典籍的束缚,转而广泛吸收现代知识,探索西方文化,试图以全新的思维方式和观念来阐述自己的见解。
在这篇《商鞅徙木立信论》里,毛泽东通过评价“商鞅之法是好的法律”,首次阐述了他对法律的看法。他认为,一部好的法律应该具备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制定得合理,二是执行得有效。这种观点体现了他对法律体系的初步思考,强调法律不仅要立得好,更要用得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毛泽东通过对商鞅变法的分析,提出了法律应当具备实用性和可信度的核心主张。
在立法方面,毛泽东强调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福祉。
在文章的第二段,毛泽东开宗明义地提出:“法律是帮助人民获得幸福的工具。”这句话从立法的角度出发,说明了法律与民众的关系,即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造福人民,强调立法者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为人民谋福利”为根本原则。毛泽东接着从“好的法律”这一角度进一步阐述:“如果法律是好的,它就能给人民带来更多的幸福,人民不仅会担心这样的法律无法实施或生效,还会尽全力去维护和支持它,确保它能够完美地执行。政府和人民是相互依赖的,人民怎么会不相信好的法律?但如果法律不好,不仅无法带来幸福,还可能造成危害,人民自然会全力阻止这样的法律实施。即使政府希望人民相信,人民又怎么可能相信?”这段话的核心意思是:好的法律能够为人民带来福祉,人民会全力支持并确保其有效实施;而不好的法律不仅无法带来好处,还可能引发危害,人民必定会坚决抵制。政府和人民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好的法律自然能赢得人民的信任,而不好的法律则难以获得支持。
判断法律好坏,老百姓的体验是最直接的标尺。这句话点明了法律和人民之间的紧密联系,也说明了良法和恶法带来的不同影响。毛泽东的立法理念核心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这个目标也是他一生都在努力实现的事情。
从执法的角度,毛泽东强调法律必须赢得民众的信任。
要让好的法律有效实施,关键在于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和拥护。但在社会变革时期,群众对法律是否真正公平合理难免存在疑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领导者必须采取实际行动来获得民众的信任。毛泽东在文章里提到的"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就是当时为了赢得民心而采取的具体做法。
1954年,毛泽东出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第七次全体会议。
《史记》中提到,商鞅为了推行新法,担心百姓不信任,就在都城南门放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宣布谁能把它搬到北门,就奖励十两金子。百姓觉得奇怪,没人敢动。于是商鞅把赏金提高到五十两,终于有个人把木头搬了过去,商鞅立刻兑现了承诺,给了五十两金子。这件事让百姓相信了他的诚信,新法也顺利推行了。王安石在《商鞅》一诗中赞扬道:“自古以来,赢得民心靠诚信,一句话比百两金子还重要。今天的人不该批评商鞅,因为他能让政策真正落实。”毛泽东从这件事中看出,严格执法才能赢得百姓信任,同时也隐含了鼓励百姓监督政府的思想萌芽。
毛泽东在19岁时,通过对商鞅徙木立信这一历史事件的分析,提出了自己对法治社会的早期见解,这体现了他对法律的初步理解。尽管这些想法还不够成熟,但已经展示了他作为未来政治家的广阔视野和深刻洞察力。正如柳潜所评价的那样,毛泽东的潜力和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他的发展和进步将超出人们的预期。
陈天华感慨道:“我算是看透了,咱们国家的老百姓真是愚昧无知。”
毛泽东在文中通过商鞅搬木头取信于民的故事,阐述了他对中国人性格特点的见解和观点。他以这一历史典故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民众心理,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文章围绕这一核心议题展开论述,既引经据典,又直指现实,展现了他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深刻思考。
文章一开篇,毛泽东就用三个"感叹"直击要害:"感叹我国百姓的愚昧","感叹当权者的苦心经营","感叹几千年民众智慧未开,国家差点陷入灭亡的惨境"。在分析了商鞅变法后,他又用三个"认识"回应开头:"认识到当权者的良苦用心","认识到我国百姓的愚昧","认识到几千年来民众智慧缺失、国家濒临灭亡的困境有其历史根源"。毛泽东的"三叹"和"三知",其实都在说明一个核心观点:中国衰败的根本原因在于百姓愚昧,民众智慧未能得到开发。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面对民族受辱、百姓遭殃、文化衰败的困境,一批又一批有识之士开始寻找救国之路。经过多次尝试,他们逐渐意识到,要挽救中国,必须唤醒民众的思想,推动精神觉醒和观念革新。在这一过程中,梁启超的“新民”思想尤为突出,其核心观点主要体现在《中国积弱溯源论》和《新民说》中。梁启超指出,中国积弱的根本原因在于全体国民的素质问题;如果民众的文明水平低下,即便有明君贤相辅佐,一旦他们离世,良好的政治局面也会随之瓦解;以当时的民众道德、智慧和能力,即便有贤能的统治者,也难以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他强调,只有培育出“新民”,才能建立新的制度、新的政府和新的国家;要想实现国家革新,必须先革新民众的思想与素质。
1910年秋天,毛泽东离开家乡,进入湘乡东山小学读书。那时,他的表哥文讠永昌借给他一套《新民丛报》的合订本,这套书是前几年的,因为《新民丛报》在1907年就停刊了。这份刊物是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在日本创办的,里面详细介绍了西方的学术和政治思想。毛泽东被梁启超那些充满感情的文章深深吸引,反复阅读,还在书上做了笔记。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毛泽东开始了解梁启超的“新民”思想,并受到启发。他认为,几千年来民众的思想被蒙蔽,正是国家几乎陷入灭亡的根源。
1914年2月,在湖南第四师范,拍摄了一张包括教职工和预科生在内的集体照片。在这张照片的第五排,从左边数第二个位置,可以看到毛泽东的身影。
一则关于迁移木材以建立信任的古老故事,一首反复吟咏的新篇章。
年轻的毛泽东站在时代的风口,深刻思考着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通过这些历史事件的探讨,他逐渐展现出作为政治领袖和思想家的远见卓识。当时,他正为国人精神上的软弱感到忧心忡忡。但很快,他将接触到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正是这种思想,将引领中国人民从精神上的被动状态转向主动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