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放宽收购标准信阳息县3名涉粮企业干部被处分

尔信阳微 2024-06-13 07:21:59
【清风通报】息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息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案件。现将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息县项店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李刚违纪违法案。2015年至2021年,李刚任职期间,在2016年度息县地方储备粮收购过程中,违规放宽收购标准,未按操作规程收储、出库地方储备粮,致使该批粮食短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9万余元;2015年至2021年,李刚同副经理张某等16人参与项店粮油公司退休职工丁某某信访稳控工作期间,在已领取出差补助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信访岗位补贴共计人民币731400元。其中,李刚本人领取179200元。李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息县临河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胡新明、副经理古学斌违纪案。2013年10月,胡新明任息县金穗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改名为息县临河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在执行2013年四等中晚籼稻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时,为增加稻谷收购量,违规提议放宽收购水分标准;古学斌任息县金穗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期间,同意胡新明违规提议的放宽收购水分标准的建议,导致该公司2019年对该批稻谷进行出库时,超耗134.91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8437.88元。胡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古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涉及国有粮食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涵盖粮食收购、存储、出库、财务管理等多个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缺失缺位、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突出。严肃查处并通报涉粮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县纪委监委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了惩治“蝇贪蚁腐”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来源:清风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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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信阳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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