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新闻,贵州陈先生夫妇在社区医院进行违法胎儿鉴定,结果显示是个女孩。已经有两个女儿的陈先生一看这一胎肯定不能要了,于是决定了引产。结果引产下来之后,陈先生从胎儿两腿之间看到了一个白点点。这个白点点,就是男性胎儿的特征!这还了得?我家里还有皇位等着儿子来继承,你却给我把儿子给引产了,这事没完!

愤怒的陈先生选择了报警,并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是老百姓,怎么知道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的呢?”这个说法并不令人信服。国家早在2003年1月1号实施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第三条就已经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同样,社区医院领导的解释也差强人意:“我负责管理,不负责看病,我这是帮朋友介绍,送到香港机构做的。”身为一名医院的主任,却参与到胎儿性别鉴定中,知法犯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整个事件中最讽刺的是,帮助陈先生违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社区医院B超室门口,贴着“禁止鉴定胎儿性别”的标语……

孩子的一生如何发展,取决于他所接受的家庭教育、生长环境,绝非简简单单的性别能够决定,一个孩子是否会长成家长所期待的样子,将来是否能有益于社会,也与性别无关。

在此还是呼吁所有的准爸爸准妈妈,胎儿不是商品,不应该被分类识别,随意决定去留;父爱与母爱不是交易,不应该因男孩或者是女孩而有所区分。

我觉得应该放开性别鉴定,能为了生儿子就舍得去流掉女儿的家庭,有了女儿也不会善待她的,何必让小姑娘生在这种家庭遭一辈子罪呢。就让这种家庭可以选啊,就让他们生儿子,儿子回头找不到媳妇绝了后,可能慢慢的这种重男轻女的基因就越来越少了呢。
应该开放性别鉴定,然后让每一个有皇位的家庭都生儿子,完成传宗接代的梦想,然后陷入儿子找不到媳妇完不成传宗接代的恐惧,孙子更找不到的恐惧
东莞200元查一次,我楼上的江西人打了2个女儿终于生了个儿子,另一户江西的第2胎女儿打了,3胎还是女儿,只好生下来,4胎又生了儿子。
女孩没有姓氏权,出嫁要彩礼就是卖女儿,生儿子多好,大家都生儿子。
也有很多想生女儿要不到的。。。
是亲生的就不错了 事多
富人都生男孩,穷人都生女孩。富人都生三个男孩,穷人都生一个女孩,或者不生。是不是性别就平衡了。以后渐渐就没有穷人了,都是富二代。[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