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依照宋律法,郑屠、牛二、鲁智深、杨志,应该是什么罪?

李柒夜 2025-04-16 16:04:10

《神探狄仁杰》和《包青天》是两部同类型的断案剧,塑造了狄仁杰和包拯两大断案如神的清官。

狄仁杰、包拯都是为民伸张正义的好官,但两人却又有所不同。

狄仁杰断案的话,法不外乎人情。在血色江州 中,林永忠连杀了五位朝廷命官,虽然是为了报仇,而且五人也是罪大恶极的水匪,他这种私人复仇的情况却终究是大罪。不过,狄仁杰认为林永忠“其情可悯,其行可原”,还是隐瞒了真相,并保举了他为江州长史。

包拯却是绝对的铁面无私,秉持法大于情,法不容情。在包拯的心中,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有功是功,有罪是罪,再大的功不能抵罪,再大的官也不能随意杀民,哪怕是有罪的民。因此,包拯的铡刀之下不乏大臣重将和亲人。

要是在《水浒传》中,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杨志卖刀杀牛二,包青天又该如何定四人之罪呢?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郑屠是渭州状元桥下杀猪卖肉的屠夫,开了个肉铺,颇有家财,自称为镇关西。

当初金翠莲和父母前来渭州投亲时,亲人却已经搬到了南京,致使他们无所着落。郑屠就看上了貌美的金翠莲,强媒硬保纳了她为妾,花了三千贯钱买下了她。不过,郑屠写的三千贯文书却是虚钱实契。

所谓虚钱实契,就是说郑屠并没给金老汉三千贯钱,却是签下了已付三千贯钱的契约。

三个月后,郑屠老婆将金翠莲赶出了家门,并要追还三千贯的典身钱。金翠莲父女根本就没有收到钱,身边又没有钱,也争不过郑屠,只能唱曲挣些银子还给郑屠。

郑屠这就过分了,娶了金翠莲没给银子不说,反而倚仗自己有点财势讹金翠莲父女,属于是欺诈行为。

鲁智深是个暴脾气,听说后勃然大怒,就找上了郑屠的肉铺。这里的鲁智深明显就是去找事去了,但没有直接动手,就是打着买肉的名头让郑屠给切肉。

郑屠还不知情,依着鲁智深的意思切了十斤精肉、十斤肥肉,直切了一个早上。鲁提辖却还不放过他,又让郑屠给切十斤寸金软骨,上面不要有一点肉。郑屠就笑了一句:“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鲁智深正有这个意思,直接把两包切好的肉甩了郑屠一身。

郑屠也是怒了,抽出一柄剔骨尖刀就冲了出来。只是鲁智深又怎么会怕郑屠,直接放翻了他,又是重重打了两拳,任凭他求饶,又是一拳直接毙命。

其实,鲁智深本来就是想揍一顿郑屠,但他实在不经打。在郑屠死后,鲁智深也是有些后怕了,收拾收拾盘缠就跑路了。

这就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案,涉及郑屠和鲁智深两人。

郑屠的话,有着欺压金翠莲父女之罪。郑屠先是“虚钱实契”强占了金翠莲,又是追讨虚构的典身钱,并让人看管他们还钱,涉及了诈骗、强占民产等罪名,而且还有恐吓,因为金翠莲曾说“怕他来讨时,受他羞耻。”

这里还有一点是,金翠莲曾说过“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这句话就能为郑屠减罪,说明他并非是强占金翠莲,只是郑屠老婆容不下金翠莲,不让她和郑屠在一起。

因此,郑屠的行为主要是虚钱实契、讨要三千贯钱。

在《宋刑统》中,就有着诈伪律。郑屠这种虚构契约并以威胁手段勒索财物的情况,虽然可恶,但确实不构成死罪的,最多也就是判处杖刑或徒刑,亦或者杖责后再流放。

再是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鲁智深去郑屠的肉铺后,先让他切肉,又是出手把他切的两包臊子甩在了他脸上,明显是故意挑衅。不过,这里就是告到官府,鲁智深最多被责斥两句。

郑屠却是恼怒了,直接提刀冲了出来。鲁智深的行为就是挑衅引发的斗殴,又在防卫拿刀的时打死了郑屠。这种斗殴失手杀人的话,实际要减罪的,但需要没有杀心。

事实上呢,鲁智深并不是失手。当时鲁智深本来是为金翠莲父女出气的,他却并没怎么过问这件事的曲折,让围观的吃瓜群众给评评理,而是说了一句:

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 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

这句话告官的话,鲁智深明显就是挑衅外加故意杀人了。再者,鲁智深是提辖,知法犯法,是应该重判的,尤其又有着逃亡行为的脱逃罪,更是罪加一等。

鲁智深的行为,不合法,但合乎道德情理。要是鲁智深不逃的话,依照《水浒》中武松那种持刀行凶却被发配的情况来看,身为提辖的他他也就是被改成“斗杀、失手”减轻刑罚,进行个发配。

只是换成包青天来判的话,鲁智深就是不曾畏罪逃跑,他当街当众击杀郑屠的情节较为恶劣,也是难逃一死。因为鲁智深当时虽然是提辖,却没有权力处死郑屠,而且他明显是去打抱不平的,就想“打这厮一顿”,结果还给打死了。

当然,鲁智深依然是个好汉,他不同于杨志、武松,而是为了落难的金翠莲,出手毁了前程。

鲁智深这种好汉早就没有了,但郑屠类的却不乏其人。郑屠有着“肉铺”,有着员工,还有着一定人脉,不缺银子,不缺“金翠莲”这样的女子压榨,很是逍遥自在。

杨志卖刀杀牛二

牛二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专门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绰号为没毛大虫。

杨志本是殿帅府制使,因押运花石纲时翻船而丢官,不敢回去交差而逃亡江湖。在朝廷赦免罪过后,杨志就准备了金银财物去汴梁上下打点,想要恢复官职。不过,杨志一切都打点后,殿帅高太尉却是驳回了他的文书,直接将他赶走。

又因在京师花光了银子,杨志就想卖了祖传的宝刀应急。这就正遇上了街上闲逛的泼皮牛二,非要试试杨志宝刀的好处。

牛二先是让杨志试了砍铜剁铁不卷刃,又是试了吹毛立断,还非要他试一下杀人不见血。杨志不肯之下,牛二上前就要夺刀,被杨志推了一个跟头。牛二是个泼皮,哪里吃过这亏,爬起来后,钻入杨志怀中,又是一拳打过来。这就惹怒了杨志:

霍地躲过,拿着刀抢入来,一时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

这也就是杨志卖刀杀牛二案,涉及到了杨志和牛二两个人。

先是牛二,他是当街寻衅滋事。牛二就是个泼皮,身上根本没有银子,就是想要抢夺杨志的宝刀的,属于是以暴力抢劫财物的强盗罪。

只是牛二没抢夺到宝刀,也没有伤到杨志,最高判处流刑。

杨志的情况,就要严重多了。在牛二抢夺宝刀时,杨志躲过后,拔刀刺了他咽喉一刀,而且牛二倒地后又是再胸膛上连补了两刀,明显不属于失手。因此,在这一场斗殴中,杨志不仅使用兵刃,还有补刀行为,存在故意杀人的情况。

在杀牛二后,杨志选择了去官府自首。不过,杨志这种故意杀人的情况,主动也并不能减刑。

只是牛二不同于郑屠,郑屠有老婆,他就是一个破落户,没有苦主。推司也是可怜杨志是个好汉,而且杨志除了牛二这个害虫,就把他的罪名给改轻了。最终,杨志只被判了“斗殴杀伤,误伤人命”的罪名,关押六十天后,打了二十脊杖,刺字发配大名府充军,外带没收宝刀。

很显然的是,官府对杨志是判轻了。这里主要是因为牛二是京师恶霸,民愤极大,被杀后无人追究。再者,老百姓们因杨志除了一害,也是凑了银两,上下打点了一番。开封府中本也就不耐烦多次犯下官司却难以治理的牛二,也就回避了杨志的“故杀”行为,模糊为“斗杀、误伤”,降低了刑罚。

实际上,无论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还是杨志杀牛二,都算是“为民除害”。在情理方面,两人是值得同情的;在法上面,却是明确禁止鲁智深和杨志的这种私刑行为的。

在水浒中,杨志杀牛二,以及后续的武松斗杀西门庆、杀潘金莲,宋江怒杀阎婆惜等,官府实际都是对他们的刑罚进行改动了的。这里或是迎合民意,或是为了私利,减轻了他们对应的刑罚,而并不是如同包拯那么绝对站在法的角度上保持公平。

这也正是包拯不同的一点,法不容情,他是站在绝对公正的法理之上,求得是绝对公正。因此,包拯判处的话,鲁智深、杨志实际都应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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