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下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开展2024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5月20日17:00截止报名)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推荐证明材料及要求
(一)指导老师
师承学习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符合
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级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相关专业是指推荐医师所从事的专业与被推荐者所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或治疗病证相关。推荐医师须熟悉被推荐者的医术专长及技术方法的独特性、安全性、有效性等。推荐经多年实践人员参加考核的,被推荐者申报的医术专长应具有医术渊源,并确认被推荐者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时间满5年。
(三)推荐证明材料
多年实践人员
应当提供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村(居)委会所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
(四)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
1.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2.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总体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提交的表格中相关栏目如没有,请填写“无”。
3、考核结论为综合评定结果,建议申报人慎重选择申报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的数量。
4、选取的5例回顾性病案,病案所采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应与申报的医术专长相符。
5、申报人提交本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并经申报人签名确认,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名确认,加盖印章。
6、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每页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并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请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文件袋封面页》。
7、提供申报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填写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地市+县区)”。
(二)师承学习人员
师承学习人员的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原始材料,须交跟师临床实践医疗机构核对。跟师临床实践医疗机构与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不一致,属多点执业带教的,须由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核对多点执业的时间,并提供指导老师与带教机构的合同(协议)书。
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材料不需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随申报材料上报,由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留存备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三)多年实践人员
多年实践人员应提供具有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可溯源学术渊源传承学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