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2日讯(通讯员 李宏才 周明宝 记者 陈咏)22日,扬州高邮警方通报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电动车主以为天黑撞人一走了之,他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13日18时30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虬中队接报,界首镇大码头向北200处,一辆电动车撞上行人,车辆逃逸,人受伤。民警到场经初步勘查,判断肇事逃逸车辆可能是一辆白色电动二轮车,车上装有挡风被和后备箱。由于事发时间是晚上,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民警紧紧围绕案发地点以及时间段,对调取的沿途多处监控点反复查看后,发现一辆白色电动二轮车,车头装有灰色花纹的挡风被,车后装有圆形后备箱,从事发点经过。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经过一周时间细甄别筛选,20日晚锁定肇事车辆,并连夜赶赴肇事骑车人的暂住地,将肇事逃逸的王某刚(男,53岁,宝应人)查获。当办案民警问其为何撞人后逃逸时,王某刚说,当时自己侥幸认为,天色已晚,路上车少人少,没人知道。
记者发稿时,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67岁的伤者薛某某,经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警方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手,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及时抢救伤者,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