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内小孩不小心脱离游泳圈,水中挣扎一段时间后沉入水底,从事发到被捞起长达十分钟。在这期间是有一男子发现的,结果他选择了旁观,眼睁睁的看着小孩沉在水底,最后还是另一男子发现将小孩子捞起。
第一次感觉人性的可怕,人心怎么可以凉到这种地步。一个在游泳馆游泳的人,只有道德救助义务没错,这个归人们的良心管辖,是自愿行为,在有能力救助的条件下选择不救助的人,受到的是其自身的良心和社会道德的谴责,无强制性义务。
然而,作为一个人,怎么能够如此冷酷无情呢?毕竟,游泳池并不是一个恶劣的环境,从视频上看,水深也不算太深。而且,需要救助的是一个小孩子,并不是一个难以救助的对象,当时只需要伸出手去托他一下就可以了。即使不动手,喊一声有人溺水也是可以的啊,这个男子为什么没有行动呢?没长嘴吗?无论这个高壮的人是孩子还是成男人,我都无法理解,连几岁的孩子都会喊啦。
评论区里还有一些人的思维真的很奇怪。他们说家长和游泳馆都有责任,这是没错的,他们确实有责任,而且是不能推卸的责任。父母的看管出了问题,游泳馆的救生员又去哪了呢?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对于这个男子来说,伸出一只手就能够救助这个孩子,这难道不值得去做吗?
不是你按进水里的,你为什么要救?不至于吧?
扒拉出来让大家认识下
不是你按进水里的你为什么要救
如果男的是南京法官近亲那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