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的魔力所在

梦野艳齐 2019-05-29 08:50:35

摇滚乐曾经风靡一时。在我的记忆中,曾有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大都以去欣赏摇滚乐为荣,以去歌厅过摇滚之夜为快。

摇滚乐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呢?摇滚乐兴起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它是美国黑人创造的音乐。它的代表人物是貓王。它是由一首《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的歌产生出名号。它以节奏强烈为特点,适应于年轻人追求无拘无束的价值取向。它实质是美国节奏布鲁斯音乐的翻唱版。

中国的那些摇滚乐歌手大都是仿模他们的嗓音和舞台形象而取悦于音乐喜好者的。中国的摇滚乐歌手并没有别开生面地创造出适合本土需求的独家音乐。但我们又不能否认的是,它又确实影响过一代人。

我就曾亲临过那摇滚之夜的现场。

那天,是在深夜,是在北京月坛公园的一个馆场内。随着歌台上有人说了一句:想开始了吧?到前面来!在场的有近200余口子人都从座位上站起,涌至了那歌台周围,接着,他们便又随着那震耳欲聋的突然暴响的鼓乐之声呼叫欢舞起来。他们挥展着双臂,踢踏着双脚,扭动着腰肢,像猛然被点着的一团团野火,窜动于风暴之中。这风暴就是那电吉它、电贝司、电子合成器和电鼓演奏出的鼓乐之声及登台亮相的歌手近于嘶哑的歌声所组合成的狂烈气流。

远远看去,那歌手年龄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发过腰,头上扣着一顶黑色的帽子。他人极瘦,上身着一件黑底大白花的短袖衫,下身穿着同样色彩的紧腰短裤,像一只强悍又矫健的细腰豹子,张扬着一种难以羁压的硬骨之气。他怀抱着一个红木吉它,一只手快速地拨动着琴弦,那神态如痴如醉,更如神魂飘游于奇异的梦境之中。不细看,你会觉得他是一位美女子。细看,你更会觉得他是美人中的瘦美人。那种超常之美,令你恍入天国,而全忘了这尘世间的污浊。突然,他摘去了那顶黑色的帽子,将之扔至台下,然后,在一束远远投来的白色强光照射下,随着旁侧乐队奏出的更暴烈的音响,高频率地或垂或仰或左或右地晃动起头颅,将那长发甩动起来。那长发时而像展开的扇面,时而像高挺的荻花,时而像散落的流星。那也使得他更如同奔行于天幕之下的烈马扑击于旷野之中的雄狮!在场的人都随之高举起一片森林般的手臂,并挥动着,并喊出了潮水般轰响的欢声!噢!噢!在场的人好像也都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所操控,你不去挥动手臂,不去呼喊,都不行!

那,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魔力所在吧?

只可惜,这个时代在今天看来,已变得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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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野艳齐

简介:关注人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