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博取关注,无数网红相继做了极限运动,有几个青春相继倒下?众说不一,极限运动值不值得穷尽一生来爱,这是每个极限运动发烧友都应深思的。
2020年5月12日这稀疏平局常之日,是花季生命陨落日。
“加油吧刘安准备好了!跳!”刘安耳机中传来命令,果断地从直升机上跳下来,摄影师也紧跟在后面。
原本一切都很正常,但厄运却出现在摄制之初的第19秒。刘安身体阵阵颠簸,显然已控制不住身体了,航班偏离了原计划轨迹路线,拍摄者见她胳膊连弯都成了夸张造型,很难想象这时刘安是如何害怕与疼痛。
慢慢的摄影师目光已很难捕捉刘安。数分钟后,摄影师拉开降落伞平安降落,迅速与民警及刘安的家长取得联系,展开搜救工作。
一平局,平局常日,一村民入山狩猎,远远望见树上有一奇装异服者。仔细一看,却让他吓了一跳,是个死了很久的姑娘,她那飞鸟般敞开着的衣裳破了,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他赶紧报了警,当民警赶到时,才知道那其实是民警找了很久的刘安。刘安是在翼装飞行的前些日子跌落到这片山林中的,民警们数天数夜进行紧急搜索,刘安的家长们还与多个搜救队取得联系,进行地毯式的搜救。
刘安的父母见女儿悲惨的身体,连日来紧绷成弦的心情终于迸发而出,号啕大哭起来,想不明白女儿小小年纪是如何死去的,更加自责,为什么一开始就没阻止她去做危险的极限运动呢。
刘安的父母都在经商,家境很殷实,刘安自小就被抚养在身边,父母简直有求于她。也许是因为家长疏于陪刘安,也许是因为刘安生性喜欢刺激,所以刚开始接触滑雪时便喜欢上这种极限运动。
刘安到底有多爱滑雪?她常常会在学校里请假出去去其他省找专门教练一对一学习。再加上滑雪装备等支出,每天花费上千元,半年下来,为滑雪这项运动花了几拾万元。
刘安滑雪时觉得自己人生的极限和生存的可贵,那种激人入骨之感空前强烈,令她有致命之快而一发而不可收。
从那时候起,她就慢慢接触到了别的极限运动——潜水,冲浪,跳伞,滑翔……她经常做着一个又一个高度危险但又让自己无比愉悦的项目,自得其乐。
高二时时,别人在学校里认真而又紧张地学习,而她休了2个月假去巴厘岛学潜水。潜水学完之后,她干脆接着学冲浪。一年到头,花了巴厘岛上佰万元的钱,学了几个极限运动。
这种征服生命极限的欲望使她非常沉溺其中,甚至休学出国,花费昂贵,也不值得一提于她。归国后刘安表现平平,考入普通高校。
在大学里,她有足够的时间,而且业余生活也比较丰富。全世界都在飞来飞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地方做极限运动。为练跳伞、蹦极的刘安特地来到迪拜。迪拜地形平坦爽,气候宜人,大风日较少,高层建筑物较多,为跳伞蹦极提供了极佳的场所。
随后刘安接触了另一项新计划,那就是造成她死亡的元凶翼装飞行。翼装飞行时,从高空直升机跳跃下来,将全身设备展开到天空中,便能像鸟儿一样飞到天空中,最终用降落伞降落。
这类似于跳伞,但是翼装飞行作为目前国际上认可的最为惊险的高空运动所带来的感受却是任何飞行器或其它高空运动所不能比拟的。从古到今,人类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像鸟一样翱翔于天空,何况是热爱极限运动的刘安呢。
对于她而言,这一锻炼使她进一步远离了巍峨的天穹,遥远的星河日月似乎唾手可得,阅览着蓝天下葱茏的森林、源源奔流的河流,这些都美得令人忘了生老病死。
刘安曾在迪拜、俄罗斯等地做过数百次翼装飞行,有时甚至每天都会飞很多次。她在投身极限运动数年中耗费数仟万元,并用这笔资金圆了自己最美的梦,也铸造了自己短暂又华丽的一生。
2020年春节过后,刘安因疫情不能出国访问,在国内待上数月之后心痒痒,便前往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做翼装飞行。
她与河北某传媒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正在拍摄一部极限运动纪录片。双方约定以录像方式记录和公布刘安的翼装飞行情况。
该公司让刘安到天门山做翼装飞行,需试航2500米。将有摄影师跟在后面记录下她的整个拍摄过程。不过刘安虽有飞行经验,但是之前一直在迪拜执行飞行任务,天门山地貌复杂、气流变化大,迪拜地貌、气候条件完全不同于天门山。
而此前她一直在1500至2000米左右高空飞行,从没有尝试过2500米。在执行任务之前,刘安跟摄影师练了好几遍,不过身高也才2000米左右,这次试飞也只为了让刘安找找以前飞行时的感受而已。
所有这些因素都造成了刘安飞行时出现意外,不能适应并应对自己陌生的气流颠簸以及降落伞打不开,结果是大脑严重缺氧,意识消失,最终跌落下来。
经鉴定,其手臂系飞行过程中因翼装装置拉脱而折断,飞行翼将其手臂牢牢缠绕并拧成麻花状,着地时多处断裂,碰撞,头部亦受伤,出血量大。
刘安的故事受到了多数人的同情与遗憾,但是也有少数人指责他不爱惜自己的性命,说那些死于极限运动者就是“明知道山有老虎,偏走了老虎山”,自己寻死觅活不说,还自私到不计较父母亲人的感受。
我们常人也许不明白,这些人喜欢极限运动。“由于极限运动的死亡到底是否值得”这个问题,只有刘安知道答案。
也许,当她人生的最后时刻,当她的意识完全迷失的头一秒钟,她对于人生的无限向往超越了曾追寻生死边界时的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也许她认为死于一场带给自己无限幸福的极限运动才有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如果主动参与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并由于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时,被害人不应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与者在损害发生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者不在此限。”
本条规定亦称“自甘风险”或风险自担,是指行为人主动承担风险并可能遭受损害。按照这一规律,这家传媒公司对刘安的死亡不负任何败诉的责任。
伴随着近几年与翼装飞行相似的极限运动发烧友不断增加,同时带来极大的危险与不确定性。据统计,极限运动的死亡率竟达到30%。
在运动者不幸身亡的情况下,组织开展这项运动或共同参与这项运动的伙伴是否有过错从而承担责任,这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民法典》也对此作出了反应。
“自甘风险”的要件为:第一、行为人参与了存在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二是行为人能明确意识到这种风险存在而主动提出参与;三是犯罪人在活动中由于其他参与人的行为而受到了伤害;四是其他参与者对损害发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
在组织者或者其他参与者具备上述构成要件时,侵权责任可依法免除。《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第一部承认自甘风险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法律,并对文体活动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
其法理表现为行为人自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状况及从事活动的性质具有充分完善的判断能力及认识,对他们自愿从事的高风险活动要有所认识、有所期待,由此造成的危险和损失要自己负责。
极限运动带来的高度风险不应归咎于他人,谁都无责于或无法为自己的人生失败负责。
上述《民法典》中有关自甘风险方面的条款仅表明合格组织者对参与者意外不负有侵害生命权或身体权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而并非表明组织者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
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组织者要对参加者负有必要的安全保障和预先说明义务。这些义务应规定于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之中,通常由以下几部分内容组成:
一、活动前期通知及准备义务组织者应事先向参加者通报活动困难程度、应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情况,并提供活动计划、应急方案;
其次是活动时谨慎管理的义务,即组织者应于活动开始之前对被试的身体条件做必要考察,并于活动时引导与矫正其行为;
三是事故发生时及时救援的义务,当事故发生时组织者应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当事故严重时,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