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师问:有人说,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都是“新人”,养老金计算使作新办法。我是1986年7月参加工作的,2014年9月30日前,有28年时间,单位和个人都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这样“老人”算不上,“中人”过期了,要和“新人”一样采用新办法计算养老金是否会吃亏?
先说答案,对于这位老师说的情况,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仍是“中人”,养老金计算时会有一个“过渡性养老金”,以“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参加工作到2014年9月30日前时间)和“视同缴费指数”来计算,不会吃亏。
关于养老金的“新人”“中人”“老人”概念,有两个定义:
一是理论定义:
人社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中,“新中老人”的划分是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为界线来划定的。
新人:国发[1997]26号《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
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
老人: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
养老金计算是“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
二是实践定义:
由于各地方实际情况不同,《决定》实施时间不同,就是同一地方,各类人员的实施时间也不尽统一,因此,各地对新人、中人、老人的具体界定时间节点也不同。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编制内人员的“新中老人”进行了明确界定。比如山东:
新养老金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省统一设定了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这样,在山东——
老人就是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实行老办法;我们也可称之为“老人”。
新人就是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且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采用新办法,我们可以称之为“新人”。
中人就是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我们称之为“中人”。这一部分人就像开头老师说的那样,养老保险金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此前没有缴过。
因为山东从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设立了10过渡期,这样,过渡期内,即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24年9月30前退休人员,我们可称之为“过渡中人”,养老金计算采用新老办法对比结合、一次性补贴等方式放发养老金。
而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我们可以称之为“新中人”,虽然采用新办法计算,但新办法中仍有一个“过渡性养老金”,用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来计算,且视同缴费年限要“重复计算两次”,这样,就充分保证了新中人的养老金和“过渡中人”“新人”相比大体相当,不吃亏。
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当然,在11月6日的文章中,对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已经做过说明,在此不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看了解。
如果假设一个人2014年9月参加工作,工作时正好满20周岁,也就是1994年9月出生,那么到他年满60周岁时是2054年,这也就是说,所有“新中人”要约在2054年9月,才能完全退休完毕。到那之后,计算公式中的“过渡性养老”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为“0”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就“自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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