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建房不仅需要批手续,四邻还必须签字同意?

普法小哥哥 2024-08-05 02:00:52

宅基地是农村一大关注事件,宅基地建房更是农民关注的重要事件。但围绕宅基地建房却引发了不少的争端。与此同时现在的农村房屋很多都已经时间很长了,有的甚至出现了倒塌、倾覆的风险,很多农村因为新建房屋产生了众多纠纷,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在自家原址翻建房屋,却需要左邻右舍的同意,不同意还无法建房,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家盖房子还得让邻居同意,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宅基地建房是不是需要四邻同意,不同意是不是就没办法建了。

律师解读

随着近些年农村建房规范与整治工作的开展,农村建房的审批规定更加严格,建房不仅需要村委会审批决议,上报乡镇政府批准,有些地方还规定建房需要征求邻居意见,也就是需要四邻签字同意才能建房。很多村民就纳闷,自己家建房为什么需要四邻签字呢?难道没有签字同意,在农村就盖不了房了吗?

一、建房对于四邻签字的规定

先和大家明确一下,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翻建房屋必须取得邻居的签字确认,或者要征求邻居的意见,如果出现这样的规定都是地方自行制定的土政策,没有法律依据。这个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可以将可能存在的邻里之间的采光、日照、通行、通风等问题先行解决,防止新房建好后产生矛盾。如果邻里关系和谐,就不存在问题。但如果原本邻里关系就很紧张,还要求邻居签字确认的话,就会导致邻居手握建房命脉,故意使绊子不签字确认,从而加深邻里之间的矛盾。

二、翻盖新房是否需要邻居同意

首先,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在收到村民的建房申请后,应当提交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的理由、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拟建房的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后,在提交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过程中,其中提到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以及是否征求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等。审查通过才能报送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完成最后的批准手续。刚才提到的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邻居。

那么为什么自己家建房会提到邻居,这就不得不提在《民法典》中涉及的相邻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大家很好理解,其实就是让我们老百姓在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利。但是相邻权就比较难以理解了,相邻权指的是在建房过程中涉及邻居的用水、排水以及采光、噪音等方面不能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所以说在这个相邻权中,并非只针对一个人或是一户,而是对双方都有相应的制约,如果您的邻居侵犯了您的权利,您也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目前来看,解决的办法还真不多,当前唯一有效的,可能就是找人来调解了,请村干部或者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来做中间人,调解双方的矛盾。农村是个人情社会,一般情况下,找人调节一下,就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但就是这样的解决机制导致有一部分人利用所谓的“签字权”伸手要钱。其实这样的政策本身的出发点是减少邻里纠纷,但实际情况却是反被他人利用规则,从而激化邻里矛盾。

综上,其实这种政策有他好的一面,确实能在建房前期就把一些矛盾给避免了,但是就如上述提到的有很多人就借着这个小小的权利来激化矛盾,但这只是一项制度并非法律要求必须邻里同意才能建房,所以如果有人借着这个理由,不让您建房您来找我们帮您处理。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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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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