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乐泉看了4集年代剧《北上》,对其中的一段剧情印象深刻,有感动,但是若要讲起意义来,那么这段剧情就很值得商榷了。
谢望和为了给小伙伴马思艺挣点钱,就想出一个挣钱的门路,去一艘闲置的渔船上偷汽油。

热心的小伙伴都很响应,但是他们刚刚行动,警察就赶来了,小伙伴一窝蜂跑了,唯独谢望和被警察抓个正着。
正在读高三的谢望和若是被拘留了,那么他这一生也就完了。

没想到警察非但没有把谢望和送进拘留所,而是半路把谢望和放了,还请谢望和吃了一顿饭。
原来,警察年轻时得到过谢望和的爸爸谢天成的帮助,在1987年,还没当警察的他妈妈生病,正愁没钱给妈妈看病的他得到了谢天成600元的救助(1987年的600元是一笔巨款了),还得到了谢天成的帮助。

警察很感激谢天成,所以就在多年之后放了谢天成的儿子谢望和。
谢望和的小伙伴还拿这事打趣说:养爹千日,用爹一时。

鱼乐泉看到这儿就恍然大悟了:《北上》这段剧情就是妥妥的拼爹剧情啊,说了一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善恶终有报的朴素道理。
谢天成种下了善良的种子,终于在儿子谢望和这收获了圆满的瓜。
这段剧情乍看是叫人向善的,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警察对待谢望和的行为又是以权谋私的不合法行为。
警察抓偷油的谢望和是他的职责所在,是分内的公家行为;然而警察因为个人恩怨,放掉了谢望和却是报恩的私人行为。

这段剧情是感人的,但是要较真起来却是有待商榷的一段剧情。
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
这个问题,在《北上》警察抓偷油的谢望和,转而因私情放掉谢望和的剧情就很值得深思了。
警察放掉谢望和,一是为了报恩,而是挽救了谢望和的前途,但警察以权谋私的行为,明显却有情大于法的不道德行为,这明显是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在偷油这件事上,被捉的谢望和是不能被半道放掉的,但是谢望和因为有个种下善因的好爸爸谢天成,所以导致了谢望和转危为安了。

到底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在这个问题上,很显然《北上》的剧情处理是前者。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