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未戴头巾 伊朗女子被判74下鞭刑和罚款

环球评 2024-01-09 11:29:03

1月8日电 伊朗一名女子因在公共场所未戴头巾,被当局以“违反公共道德”为由,判处74下鞭刑及罚款。

一名女子戴著口罩走在伊朗首都德黑兰街头。

有媒体1月8日引述伊朗司法部门网站报道称,“被定罪的女子叫赫什马蒂(Roya Heshmati),她因在德黑兰繁忙的公共场所可耻地怂恿放纵行为”而被定罪。

人权组织称,赫什马蒂是一名33岁的库尔德裔女子。

赫什马蒂的代表律师称,她去年4月曾因“在社群媒体发布未戴头巾的照片”而被捕。

律师补充称,赫什马蒂还因“在公共场所未戴穆斯林面纱”,被勒令缴交1200万里亚尔(约285美元)罚款。

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伊朗法律强制要求所有伊朗女子必须戴头巾遮盖头部。2022年9月,22岁的伊朗库尔德族女子阿米尼因没有正确佩戴头巾,遭道德警察逮捕,拘留期间陷入昏迷后死亡。这起事件在伊朗全国掀起长达数月示威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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