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暴露了,不是因为猎物机智,而是我搅动的水纹过大了。
乌龟被当成了鳄鱼。
在被车文拒绝之后,我这么跟自己说:
「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提醒她注意自己的隐私保护,别傻了吧唧的总把自己家周围的环境拍进去,楼牌号,车牌号啥的,会被坏人利用的。」
其实唯一的坏人是谁,昭然若揭。
乌龟写到:
「我」在某天潜入车文的家,强暴了她
何必要当真呢?我只是用这种方式提醒你一下罢了,我还能有其他方式提醒你吗?如果我们是朋友,我用得着那么大费周章的吗?我使出这种法子,还不都是拜你所赐?
现在当然是没有这些事了,我也挣到钱了,没有必要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她的身上,更不值得为她去犯罪,除非我有一天活不下去了,要自暴自弃,临死要爽一把,拉一个垫背的,否则,我们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目前我在读佛,读到众生这个概念,知道佛之所谓度众生,是名度众生,而实无度众生,众生之见,是因为人没有除净我、人、众生的分别,其实「我」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是「缘起则有,缘尽则散」的东西,并不特殊。
我所谓要提醒车文,要度车文,看似是发无量心,其实是狭窄的心,众生与我是一物,我自度便是度众生。
过去,我连自己都没有度清楚,都还在烦恼的这一端,我都没到过彼岸,还敢谈度众生?做越界的事,修行不到却只是勉强借名,怎么可能做得踏实?
于车文来看,我不是菩萨,也非罗汉,却是瘟神。——这倒没错,以前,我是明知地狱,偏往地狱走,想实在地让车文提防她自身的安全,当时的我别无他法,可我口口声声的爱,或者口口声声的「无爱的、善意的提醒」,在别人看来,绝无一丝善意,而是单纯的威胁。
不过呢,当初我的煞费苦心并没有白费,那是一段不入地狱不能取得正果的必经之路,因为私心而起的度她,未必不能作为得到智慧所必须的作为燃烧材料的木柴(烦恼薪),我度不了别人,我度我自己也一样。
烦恼没有了,我估计自己也没心思去度车文了,我还是做不成菩萨的人。
况且我那时所说的度众生,其实度的是我喜欢的人,也就是说我度的凭借是我个人的喜好,这也不能叫度众生,还是着相,还是我执。
「青年男女,为爱舍命,易遭堕落」
虽说布施,然而布施时若有私心,则入地狱,即便是舍了命也是如此,我要车文小心她的隐私,看似布施,实是情欲私心,并不能成佛,是下地狱。
况且,我即便舍了命,却不一定为了爱,实为报复,是因仇恨而舍命,而且还不能对自己明说自己实为报复,又是欺骗自己,用法律语言说是数罪并罚。
现在又到了没钱的时候,又要开始「琢磨」车文了,都是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