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刘立强案,从2020年5月27日案发至今已过去四年多,漫长的一审程序还没走完,长沙市中院已数次向省高院、最高法申请延期审理,长沙县法院也发出《中止裁定书》,案件停滞不前,家属坚持控告四年多时间,各方利益博弈激烈,涉案被告人被超期羁押。
截止目前,制造刘立强案的政法队伍腐败分子刘建宽(原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韦树恒(原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肖新平(原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已相继落马。
而有关证据表明,刘立强案发之前,与刘建宽关系密切的不法商人曾楷峰,曾多次借刘建宽之名敲诈刘立强数千万。另有证据证实,与刘建宽关系甚笃的前同事亲口承认,刘建宽搞刘立强本来是为了钱的事。综上证据,刘案的家属直指该案系刘建宽等人为一己私利的公器私用。
家属们的控告书认为,本案是在刘建宽等人在落马之前,违法干预办案,将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案件进行指控、起诉;将属于同一个案件中对不同被告人指控的相同或相关事实,违法分案审理;对案件中存在严重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视而不见,拒绝排非;拒绝移送被告人全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和案件关键物证——刘立强的手机,声称是秘密;拒绝通知案件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等等。他们所做的这一切,只为了没收刘立强等人的财产,致刘立强等人于万劫不复。
刘案的家属表示,一个涉及如此多人、家庭、几代命运的案件,关键证据,关键证人,竟然不移送、不传唤,就是在故意制造冤案。
最新的消息是,长沙市中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组织进行第二次庭审。为此,刘案的家属们呼吁:长沙市中院应恪守法律底线,顶住压力,还原事实真相,消除刘建宽、韦树恒、肖新平等人违法干预办案影响,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案件,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不该为他们徇私枉法制造的案件背锅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