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现向社会公布一批闯禁令交通监控设备(包含抓拍摩托车闯禁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交通监控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5年2月3日起正式投入执法。现将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序号
设置点位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1
虎门大道与太沙路交叉口(西向东)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记1分;
罚款200元
2
虎门大道与太沙路交叉口(东向西)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记1分;
罚款200元
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日为上述交通监控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公示期满后,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包含摩托车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