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短视频的时候,看见了曾经法制频道的一则剪辑。
21岁的惯犯被逮捕,警察让其交代赃款的去处。随之而来的答案,让警察产生疑惑,但随之迷雾不断拨开,事实既是揪心的。
21岁的小偷从小被亲人不关爱,自己一人在外漂泊......
八岁的他从小被亲人不关爱,一人在流浪,但是碰巧碰到了关爱自己的“哥哥”......
21岁的他偷盗所得的赃款用于另外一个八岁男孩的身上,仅是因幼小的他让其想起曾经的他。无任何血缘关系、无任何亲戚关系,那时那地捡到了那个他。而为之付出的是超出自己范围内的最优的解。
给八岁的他买爱喝的优质的牛奶、给八岁的他买保暖的被褥、给八岁的他穿温暖干净的衣服、给八岁的他一片洁净的生活。即使自己处于污垢中,但仍会与八岁的他共同仰望万里星空,自己已经走进了一条暂时没有回头的道路,但是仍推八岁的他走向明亮的道路。
被捕后,警察问21岁的他:“相见八岁的他吗?”
21岁的他说:“不想。”
警察又问:“你不怕八岁的他,把你忘了吗?”
21岁的他说:“忘了就忘了吧。”
警察又问21岁的他:“那你会忘了他吗?”
21岁的他回复着:“不会。”
警察问八岁的他:“相见21岁的大哥哥吗?”
八岁的他回复了:“想。”
......
八岁的他是那个21岁 大男孩的缩影
因为自己曾经经历过,所以给予那个曾经的“自己”温暖
因为你,救赎了我自己
现在的21岁的他已经暂时走错了路,不想八岁的他走同样错误的路
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恶?
在处于有选择的余地下,大多数人会选择“性本善”,但是在处于自己无能为力的选择时,“性本恶”是无力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