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科研科同事“投毒”事件,拘留15天!曾有博士6次向同事投毒

依白评教育 2023-11-03 08:25:01

今年54岁的胡女士,是天津市河北区一家三甲医院科研科的医生。2022年,她的水杯遭同事投多聚甲醛及尿液!警方:暂无法证明身体损伤与此有关。

近日(10月27日),胡医生从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江都路派出所民警手里,拿到针对同事吴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上面显示,吴某因为向胡医生使用的暖水瓶、水杯及水壶内放入尿液和多聚甲醛,对其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的处罚。

从2022年10月初开始,胡医生总觉得在杯子里闻到刺鼻的味道,喝水的时候会觉得有“辣嗓子”的感觉。她反复清洗杯子,同时在办公室内寻找是不是堆放物品发出的味道,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有时候甚至觉得是自己出现了味觉“错觉”。

水中持续的刺激性味道,以及后来出现的身体不适感,成了胡医生的一个心结。胡医生的爱人知道后安慰她说,暖壶里的水是从医院烧水机中倒出来的,而自来水中本身就会有一些添加物,可能是那里面的味道。

直到去年10月21日,和胡医生同部门的章医生(化名)也闻到了自己水杯中的刺激性味道。两人交流后,发现这两种味道是一样的。胡医生意识到,这种味道可能并不是“错觉”。当日,她在下班前将杯子里带有刺激性味道的水倒进了一个空暖壶,留作“证据”。

当时,胡医生有点怀疑是有人故意往她的杯子里放了东西。于是,2022年10月24日,胡医生用监控视频拍下了同事吴某向自己水壶、水杯等处投放多聚甲醛的影像,随后报警。

“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我觉得后背一阵凉意,开始不住地打哆嗦。”胡医生说。

▲监控视频拍摄到吴某进入胡医生办公室内“投毒”

红星新闻记者从胡医生提供的这段视频中看到,当天早晨8点半左右,胡医生同部门的吴某手里拿着一个小瓶走进胡医生的办公室,打开暖瓶的塞子向里面投放小瓶中的液体,随后她又向胡医生平时使用的水杯和一个紫砂壶内分别倒入了小瓶中的液体。在完成这一系列操作后,吴某离开,整个过程持续20多秒。

随后,胡医生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肝功能数据显示,在所做的9项检查数据中,有5项为异常。医生的诊断结果显示,胡医生肝功能中度受损、食管损伤、胃损伤,同时精神科诊断其为中度焦虑状态。

▲事发后胡医生所做肝功检查

与此同时,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也开始对提供的物证等进行检测。

10月25日出具的对胡医生所用暖水瓶、水杯中是否含有尿液的理化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均检出铵离子等尿液成分”。同时该份鉴定书显示,在胡医生的暖壶内,“真空浓缩后的粉末中均检出多聚甲醛成分”,同样“均排除污染因素”。

2022年11月13日,胡医生从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拿到了该案的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吴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对吴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

▲警方向胡医生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最初报案的时候,给我们的理由是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但是立案告知书上写的是她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当时提出了异议,但是警察表示还会继续调查,因此我们也没再多问。”胡医生说。

几天前,胡医生拿到了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书写道:“我局办理的吴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案,因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民警告诉我吴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会被行政处罚,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特别震惊,是一个我没有想到的结果。”胡医生对此结果非常意外。

10月27日,胡医生来到江都路派出所,拿到了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出具的对吴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决定书中称,现查事发当天吴某向胡医生“使用的暖水瓶、水杯及水壶内放入其本人的尿液和多聚甲醛液体”,以上事实有吴某本人陈述自书材料,胡医生及其他多人证言,视听资料,诊断证明书物证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吴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整。

对于胡医生爱人的质疑,民警则表示,建议胡医生向检察院提出侦查活动监督申请。胡医生和爱人表示无法接受,他们已经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侦查活动监督申请书。

10月31日,江都路派出所民警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处理结果已经交到当事人手中,吴某已经被行政拘留,其他案件细节也已向当事人传达。

博士连续6次向同事投毒

想让他休息一下

日前,网友曝光了一化学博士的恶劣事迹,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这名博士孙某因为觉得同事给他安排的工作太多了,每天工作10 个小时以上太累了,就通过连续6次的投毒方式,想让他多休息一下。

据悉,这位博士用一种叫做叠氮化纳(NaN3)的剧毒试剂向同事投毒,每次投毒还会用天平进行精确的称量,控制投毒的分量。

孙某一共给同事投毒6次,前几次大概每次0.2~0.3g,用天平精确称量,但最后一次投毒的剂量超出了6倍左右!这个量,已经是在致人死亡的边缘试探了,也是因此,后期法庭认为孙某应当承担犯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

然而,孙某在法庭上还辩称,「人没死,就不构成故意杀人」。法官再三强调,“不致人死亡,不等于不判故意杀人罪,这个误区一定要解开”。

这名博士的恶劣行迹被发现,还是通过被害人小李的女友察觉出了不对劲。

经由小李描述,自己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因为对化学感兴趣一路读到了博士,毕业后又顺利进入长春一家比较权威的研究所工作。起初自己充满了干劲,做出了令同事艳羡的成绩,过了一段时间却发现自己经常头晕、无力,直到也是从事化学专业研究的女友来单位看他,发现小李的水有异常,似乎比平常喝的水黏一些,于是他对水进行了检测,发现水里溶了叠氮化钠,这不禁让人后继发凉。

为了搞清是谁在背后搞事情,于是小李在办公桌和水杯处安了秘密摄像头,就拍到了戴着防毒面具来投毒的博士孙某。

最后,按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判处孙某十年有期徒刑。

博士生向室友投毒

称只是“恶作剧”

2018年末,加拿大法院审理了一起中国留学生向自己的同胞同学投毒的案件:

26岁的王子杰(音译)是一个典型的学霸,毕业于广州中山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了加拿大女王大学(Queen’s University)化学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他继续发扬学霸传统,除了成绩优异之外,还做出了一些科研成果,提前念了博士。

王子杰有一个中国同学,自从2014年以来,他俩一直都在女王大学化学系合作开展博士后的工作,而且,他俩还是室友。

按理说,在异国他乡的求学路上,两个来自中国的同学,共同合作学术项目,而且还是室友,这份感情应该要比一般的同学情都要亲密。谁知道却发生了向室友投毒的事件,让两人对簿公堂:

据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受害人讲,曾在化学实验室发生食物中毒的事情,可能是自己买到了过期的苹果派,所以受害人也没有在意很多。可是随后又发现自己在冰箱放置的事物依旧有问题,甚至在他开车探望家人的途中,他都发现自己的水杯里散发着一股化学味道。

这几件事情串联起来,他隐约意识到了严重性,就向主管表示,在实验室桌上安装针孔摄像机,看看是不是有人故意“恶作剧”。

结果没想到的是,摄像机拍出来的,就是他的同窗好友王子杰在下毒!

1月29日,王子杰被捕,不过他辩称,向受害同学食物里滴的是液体酒精,并且只有影片当中的那一次,5天之后,王子杰获得了保释。然而3个月后,王子杰再次被捕。因为警方收到了验毒报告,报告中显示的被害人所吃的食物和水瓶里,验出了二甲基亚硝胺(缩写为NDMA)!

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中,凶手用的便是这种毒药。长期吸收这种物质,会引起肝脏和肾脏的损害,还会导致癌症,严重会导致死亡。“复旦投毒案”受害者便因此死亡。

高级警官Jim Veltman表示:王子杰有明确杀人动机是事实,但并未交代作案动机及缘由,只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

警方调查则显示:王子杰和受害人曾经是室友,但王子杰开始投毒时两人已不住在一起。不过,警方一口咬定王子杰是有明确目标犯案,并未蓄意向除了受害人外的其他人投毒。

最终,王子杰获刑7年监禁,可直到宣判,他都一直拒绝公开作案动机,对室友也没有丝毫歉意.....

以上种种案例提醒我们,生活中提高觉察力,远离“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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