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八路看守班,押着犯人,一边走,一边查,一边打仗,一边办案

寻梦在华北 2023-09-21 06:28:07

1、模范公安干部

1945年3月,中共鲁南区委、鲁南行署在全区公安保卫干部会议上,授予邹县公安局审讯股长刘琦“模范干部”的光荣称号,并给予一等奖,奖给大金星钢笔一支,衬衣一套。

刘琦同志

刘琦(原名刘荣玉)同志的模范事迹,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誉。

2、参加八路军

刘琦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里。小小的年纪就饱尝了旧社会阶级压迫、剥削的辛酸。

他目睹日本侵略者对中华民族灭绝人性的蹂躏,于1939年,怀着阶级仇、民族恨参加了八路军。

入伍后,不怕苦、不怕死,冲锋陷阵,作战顽强,多次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战斗任务,迅速成长为一名政治上坚定的革命战士。

不久,他就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里,他是战友公认的“优秀战士”、“模范排长”。

3、机关指导员

1940年,刘琦转到地方工作。

由于革命需要,至1947年6月,七年多的时间里,先后调换了5个王作岗位,每次他都愉快地服从组织安排,心一意地为党工作。

领导征求他个人的意见,他总是那句话:“我个人服从组织,党叫干啥就干啥。”

1940年11月,组织上调他去山东分局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学习。

结业后,一块学习的同学,都分配担任了县公安局长,只有刘琦,被安排到邹县县政府,任机关指导员。

相比之下,职务差了一级,而且机关指导员工作与在训练班所学业务关系不大。

有人劝他,向上级反映一下情况,争取调调工作,刘琦听了,笑着说:

“上级这样安排了,就是工作需要。”

接到命令,他就到县政府报了到。

机关指导员工作是比较辛苦,繁琐的任务,刘琦到任后,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

凡机关上的事,他从不讲份内份外,炊事员不足,他去代炊,通讯员不在家,他去送信,没有警卫员,他又去站岗……

机关工作干得非常出色,受到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4、公安局预审股长

正当刘琦在县政府机关的工作打开了局面,做出初步成绩的时候,1941年6月,上级又让他去邹县公安局,任审讯股长,兼政卫队指导员,参加县公安局的筹建工作。

这时,抗日斗争正处在最艰难的时期。

邹东地区的敌我斗争非常残酷,县公安局常常单独活动,危险性很大,而且机关初建时人员少,任务重,困难重重。

在这种情况下,刘琦同志毫不犹豫,毅然服从了组织的决定。

刘琦到公安局担任审讯股长,可当时的审讯股,做审讯工作的只有他一个人。

在游击战争的环境里,他带着看守班的十几名战士,押解着犯人,一边行军,一边调查,一边打仗,一边办案,今天在这里,明天转到那里。

待续…

《鲁南区模范公安干部刘琦》(文/谷守春)

刘琦同志简介:

刘琦,男,1921年生,山东省临沂县册山乡南头村人。1939年2月入伍,同年四月入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战士、班长、排长、中共鲁南一地委社会部干事、鲁南区党委社会部干事、邹县抗日民主政府指导员、机关党支部书记、鲁南一行署公安局长,邹县公安局审讯股长兼政治保卫队指导员。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费县、赵县、邹县公安局长,温河县公安局长,费县县大队长。1945年邹县公安局审讯股长,在鲁南区公安保卫会议中,被授予模范干部称号,并记一等功,奖励大金星钢笔一支,衬衣一套。1949年3月南下后,先后任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城区公安分局长,杭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江干区委书记,下城区委书记、区长,中共杭州市委工业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市轻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杭州机床厂党委书记,杭州市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浙江省计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浙江省食品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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